北京化工大学关于接收2011年在职研究生调剂工程硕士调剂考生的通知
调剂基本要求:
1、原报考一志愿院校确定不予录取,并同意将报名信息退至学位中心。
2、只接收报考北京地区院校的考生;
3、2011年GCT成绩188分以上。无单科分数限制;
4、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机技术与控制工程无年限限制(不接受无学位考生调剂);
5、年龄45周岁以下。
接受调剂领域:
6、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和工业工程领域。
所需材料:
7、《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单位盖章)、《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登记表》(单位盖章)、调剂申请表、联考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专业课考试及专业综合面试考务费160元/人;
8、材料复审时间截止到2012年2月12日。
复试及其他:
9、调剂复试时间:2012年2月12日(复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10、复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和平街北口校区)教学楼三层。
工程硕士学费2.7万元(9000元/年),无其他调剂费用。
招生联系电话:010-64435286 E-mail:luq@mail.buct.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15号 邮编: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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