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名称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所在省市 | 北京 |
调剂专业 |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 |
是否有公费名额 | 未知 |
发布时间 | 2015-03-19 |
截止时间 | 未注明 |
1、接受调剂的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
2、随时接受调剂申请,直到满额为止,2015年3月19日之前的调剂申请将优先考虑。请填写附件中的调剂申请表,发至邮箱newenergy9070@163.com。
3、申请调入学科与初试学科必须相同或者相近,学院不接受初试科目中不包括数学的考生的调剂申请。
4、校内外、不同学科专业之间调剂
所有调剂生源必须是第一学历毕业于“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者国家部委直属的“211”高校中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分校、二级学院或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时也不包括所有专业的自考、函授和远程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毕业生。优先接收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调剂生源。报考985高校或者中国科学院直属院所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华东)的应届毕业生,初试成绩符合本细则复试要求,可不受国家重点学科限定回原学习专业对应的硕士学科进行调剂,原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调剂其它学科。
5、调剂生源的复试分数线
调剂生源的复试分数要求与第一志愿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考生相同。
6、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调剂生可以申请调剂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其它考生只能申请调剂为专业型研究生,且申请调剂为专业型硕士的考生必须为原本科学习专业与申请调剂硕士专业相近的工学类专业毕业生。
7、第一志愿报考新能源研究院并且符合复试条件的学生的考生编号和姓名将于16日前在新能源研究院网页上公布。同意调剂到本院的学生的考生编号、姓名、毕业学校、考试分数等信息每天公布一次。请考生注意关注相关通知。
新能源研究院
20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