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硕士教育硕士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各学院、各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12月开展了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报名宣传工作。根据报考程序,目前已经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并经自治区教育厅对报名考生报考条件进行审核,现将通过审核考生的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2012年1月10日10:30—18:30(北京时间)
2、报到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大厦61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资格审核材料: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持有效身份证、《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任教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才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允许参加复试,不符合条件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和入学资格。法律硕士考试、教育硕士考试、会计硕士、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均属于在职硕士考试的一部分,于2012年10月底开考,双学位招生考试。
4、报名缴费:经审核合格的考生,交纳复试费120元,领取复试通知单到报考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报到,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12日,复试与录取按照《新疆师范大学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请相关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的相关准备工作。1月13日上午,请各学院将复试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含专业面试登记表)上报到研究生处审核。研究生处将依据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按照考生成绩排名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并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研招办咨询电话:4332532,范丽红、刘化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