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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考研调剂信息:力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科学技术哲学等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 发布日期:201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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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名称 北京科技大学
所在省市 北京
调剂专业 力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科学技术哲学等
是否有公费名额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03-21
截止时间 未注明



各位考生: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即日开始,收到并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3月25日来校报到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我校力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科学技术哲学等学术型专业以及地质工程、矿业工程、动力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法律硕士(非法学)以及MBA、MPA等专业学位存在少量空额,具体接收专业、分数线以及其他学术要求等条件,详见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方案。

二、调剂基本原则与政策:

1、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请查询我校招生简章,网址http://gs.ustb.edu.cn/bencandy.php?fid=2021&id=1972);

(2)调剂考生须符合所调剂专业设定的分数线以及其他学术要求等调剂条件。

2、具体政策

(1)学术型专业,仅限调剂同一学科(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不跨一级学科调剂;

(2)全日制专业学位,仅从相同专业学位或对应的学术型专业考生中调剂,不跨专业领域调剂;

(3)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外录取;第一志愿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三、调剂程序及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一级学科内跨培养单位考生以及同一培养单位学术型调剂至专业学位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

2、考生所申请的培养单位,接收、审核考生信息并择优选择符合条件考生;

3、培养单位确定合格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按照我校安排参加复试;

5、复试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复试结果,通过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注意事项及特别提示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通过该“系统”完成申请调剂、接收复试、接收拟录取等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不能同时填报多个。

3、申请调剂的考生务必及时接受“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复试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接收复试通知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及所申请培养单位主页公布的复试安排及相关规定。

五、联系方式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院系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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