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是首批试办MPA专业学位教育的24所高校之一,现面向全国招生。到2014年9月止,已累计招收十三届MPA研究生,其中,双证MPA自2010年开始招生。目前MPA招生总数已达到1122人,已有805人毕业并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其余在读。具体承办MPA教育的管理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4所管理学院之一。
哈工大MPA培养目标是:为各级政府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级公务员和各级政府官员;为社会公共领域培养具有现代管理意识的各种公共物品的管理者;为公共领域培养高级公共政策分析人员以及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人员。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名额
与一般院校由国家确定考试录取分数线及规定招生名额不同,由于哈尔滨工业大学MBA、MPA教育具有较好的声誉,国家赋予学校较多的自主招生权力,其考试录取分数线,每年的双证招生名额都是自主确定。
三、报名方式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按照报名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报考点选择。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
(二)现场确认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提交报名号、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 现场确认地点与方式: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网址:http://yzb.hit.edu.cn,下同)。
四、考试和录取
MPA(双证)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日期: 2014年12月27日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3.复试
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15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组织进行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理论基础、综合素质进行测试。评分标准根据考生的背景、就职单位的声望、职位、工作业绩以及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具体表现进行评估。
4.资格审查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网上查询。
5.录取
对于初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线,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的排名决定最终录取结果。
五、学习方式
半脱产学习,学制2.5-4年。一般每月上课二次,每次上课包括周五下午、晚上以及周六、日全天。
六、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总额4.2万元/人,可分两次付清,首次缴纳学费为总额的50%,剩余学费的缴纳等待入学后续通知。
八、招生咨询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2H栋143室(哈市南岗区一匡街2号)
电话:0451-86412748/86417775
网址: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http://som.hit.edu.cn
推荐阅读 :2015双证MPA学费汇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