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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5在职双证金融、教育、会计MPAcc、法律硕士、项目管理、社会工作、国际商务硕士招生信息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深圳大学 发布日期:201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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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5年在职硕士(双证班)招生信息

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社会工作
管理学院:项目管理(MPM)、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
经济学院:金融硕士(MF)、会计(MPAcc)、国际商务(MIB)
师范学院:教育硕士(Ed.M)(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深圳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在职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公检法、各类企业、律师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深圳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授权批准的具有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学校,是深圳市唯一本地高校法律硕士培养点。
    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作为深圳特区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2000余人、各类研究生近600人。
    深圳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含9个法学二级学科)获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深圳大学法学专业分别荣获广东省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深圳大学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诉讼法、法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9个二级硕士点。
    深圳大学法学学科现有两个国家省部级研究基地,即“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和“深圳大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目前法学院还拥有9个校级研究机构,包括: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弱势群体保护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律师研究所、台湾法律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22(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报名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条件,须符合《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完成学业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须提供省级自考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并于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应届生),10月10-31日(所有考生)。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参见《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准考证打印: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科目(代码和名称):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6小时科目安排在29日)。
    2.复试
    复试内容:笔试(法律综合、专业英语)和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法律理论、综合能力面试等),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试。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所持资料: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注册满的学生证)、最后学历期间成绩单原件、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等。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2015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学费共计人民币75,000元,每年缴交25,000元。其他校内待遇按照深圳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咨询
    深圳大学法学院
    地址:深圳大学文科楼三楼法学院行政办公室(2323-3)
    电话:0755-26534171戢老师
    邮箱:fxy@szu.edu.cn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在职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公检法、各类企业、律师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实务型法律人才。
    深圳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授权批准的具有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学校,是深圳市唯一本地高校法律硕士培养点。
    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作为深圳特区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2000余人、各类研究生近600人。
    深圳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含9个法学二级学科)获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深圳大学法学专业分别荣获广东省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深圳大学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诉讼法、法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9个二级硕士点。
    深圳大学法学学科现有两个国家省部级研究基地,即“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和“深圳大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目前法学院还拥有9个校级研究机构,包括: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弱势群体保护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律师研究所、台湾法律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22(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报名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条件,须符合《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完成学业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须提供省级自考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并于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应届生),10月10-31日(所有考生)。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参见《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科目(代码和名称):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6小时科目安排在29日)。
    2.复试
    复试内容:笔试(法学综合、专业英语)和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法学理论、综合能力面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合同法和刑法总论。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所持资料: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注册满的学生证)、最后学历期间成绩单原件、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等。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2015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学费共计人民币75,000元,每年缴交25,000元。其他校内待遇按照深圳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咨询
    深圳大学法学院
    地址:深圳大学文科楼三楼法学院行政办公室(2323-3)
    电话:0755-26534171戢老师
    邮箱:fxy@szu.edu.cn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15年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在职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伦理,掌握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熟悉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项目的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多类人群及不同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作为深圳特区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2000余人、各类研究生近600人。
    深圳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含9个法学二级学科)获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深圳大学法学专业分别荣获广东省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深圳大学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诉讼法、法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9个二级硕士点。
    深圳大学法学学科现有两个国家省部级研究基地,即“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和“深圳大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目前法学院还拥有9个校级研究机构,包括: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弱势群体保护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律师研究所、台湾法律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社会工作研究生15(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报名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条件,须符合《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完成学业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须提供省级自考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并于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应届生),10月10-31日(所有考生)。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参见《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科目(代码和名称):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1社会工作原理、437社会工作实务。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6小时科目安排在29日)。
    2.复试
    复试内容: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社会工作概论、社会研究方法。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所持资料: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注册满的学生证)、最后学历期间成绩单原件、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等。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2年,2015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社会工作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学费共计人民币40,000元。其他校内待遇按照深圳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咨询
    深圳大学法学院
    地址:深圳大学文科楼三楼法学院行政办公室(2323-3)
    电话:0755-26534171戢老师
    邮箱:fxy@szu.edu.cn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15年项目管理工程硕士(MPM)招生信息

    项目管理是随着人类一次性活动发展起来的一门管理学科。深圳特区处于港澳辐射的特殊地理位置,已形成了集高新技术、交通物流、房地产、旅游、金融、文化以及信息产业为中心的枢纽地位。在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建设深港创新圈等国家战略的指引下,深圳及珠三角地区将产生更多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大型工程项目、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研发项目、自主知识产权研究项目、大型对外合作项目与金融、会展等服务项目,急需项目管理及项目经理等高端人才。深圳大学管理学院2010年获得项目管理专业硕士授权,同年获“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与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IPMP)合作”资格。现面向深圳和珠三角地区招收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39),我们将秉承深圳特区“创新、窗口、拼搏”精神,为区域经济建设培养高端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8(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应届生),10月10-31日(所有考生)。(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6小时科目安排在29日)。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③303数学三(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④946管理学(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考试大纲将公布于《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MPM教育中心网站)
    2、复试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科目:战略管理(参考书目:《战略管理:概念部分(第11版)》作者:(美)弗雷德.R.大卫著,李青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及英语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2门笔试科目: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参考书目:《人力资源管理》作者:张小兵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1月);《市场营销学》作者:许以洪,李双玫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8月)。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2015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共计人民币44800元(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资料费、教材费),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费18400元。(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不退学费)。第三年论文指导及答辩费为8000元。
    2.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
    3.不享受校级奖助学金待遇与医疗保险待遇。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及老师:0755-26534362王老师、林老师
    咨询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四楼2423B(MPM教育中心)
    Email:mpm@szu.edu.cn
    网址:http://mpm.szu.edu.cn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1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在职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深圳大学是深圳惟一本土MBA培养院校。深圳大学MBA项目以“致力于培养能够直面中国管理现实,具有国际视野,提炼管理问题并加以解决的职业经理人”为使命,以“商业精神、人文精神、科学精神”为宗旨。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90(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2015年9月1日。)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应届生),10月10-31日(所有考生)。(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点选择:
    报考深圳大学工商管理(MBA)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科目(代码和名称):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6小时科目安排在29日)。
    初试地点: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后公布。
    2.复试(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组织)
    复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政治理论笔试、综合能力面试等),同等学力考生不用加试。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所持资料: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期间成绩单原件、学历证明材料等。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五、学习方式
    2015年9月入学,深圳大学校园内周六、日全天上课,寒、暑假期休息。学制3年(1.5年课程学习,1.5年完成学位论文)。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学费共计人民币108000元(含论文答辩费,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费用),在校期间不提供校内住宿。
    八、咨询
    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
    联系人:党老师,朱老师
    电话:0755-26535170
    电子邮件:mbaadm@szu.edu.cn
    微博:Weibo.com/szumba1(新浪)、t.qq.com/SZUMBA(腾讯)
    QQ:169928212(深大MBA招生咨询)
    网站:www.szumba.com
    地址:深圳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文科楼办公楼4楼2423A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在职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简称MPA,是目前最为重要的管理类硕士学位之一。MPA以培养高层次的、以政府管理为主兼顾其他公共管理部门的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
    深圳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授权批准的具有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学校,是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PA培养点。在深圳大学MPA教育中,设有公共管理与政府创新、公共政策以及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等培养方向。
    承担MPA主要教学工作的管理学院拥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工商管理6个本科专业,横跨管理门类的三个一级学科,具有很好的互补性;以深圳大学管理学院为依托,深圳大学MPA项目拥有一支力量雄厚、团结合作的师资队伍。目前,MPA教育师资队伍达30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人。
    培养公共管理的高层次、实践型的专门人才,是深圳大学MPA教育的奋斗目标;铸造MPA学员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进取的团队精神,是深圳大学MPA教育的办学特色。深圳大学MPA项目的建立,开启了特区本地高端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序幕,我们真诚欢迎有志于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社会俊才加入到深圳大学MPA的行列。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75(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2015年9月1日。)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应届生),10月10-31日(所有考生)。(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点选择:
    报考深圳大学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初试
     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科目(代码和名称):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6小时科目安排在29日)。
    初试地点: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后公布。
    2.复试(深圳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
    复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政治理论笔试、综合能力面试等),同等学力考生不用加试。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所持资料: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期间成绩单原件、学历证明材料等。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2015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学费总计57000元(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8000元,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费用),每年开学注册时缴纳19000元。
    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
    不享受奖助学金与校内医疗保险待遇
    学习期间,因个人情况而定,可能涉及课程与论文的重修费用等。
    八、招生咨询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地址:深圳大学文科楼四楼MPA办公室(2423C)
    网址:http://mpa.szu.edu.cn
    电话:0755-26535001孙老师0755-26538962康老师
    邮箱:mpa@szu.edu.cn
    QQ:2723780921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15年金融(MF)专业学位(在职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深圳大学金融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成为全国首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授权点,成为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F培养单位。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性金融专门人才。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30(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
    1.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应届生),10月10-31日(所有考生)。(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参见《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6小时科目安排在29日)。
    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③303数学三(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④431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将公布于《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经济学院网站)
    2、复试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科目:证券投资(参考书目:《证券投资学》(第3版),吴晓求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2月)。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2年。2015年9月入学。可在职学习,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2.在校期间不提供校内住宿。
    3.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待遇,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534991
    咨询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五楼2523-7(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Email:ceszu@szu.edu.cn
    网址:http://bs.szu.edu.cn/zyss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15年会计(MPAcc)专业学位(在职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深圳大学是我国的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获得批准培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资格。深圳大学是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PAcc培养点。学校高度重视MPAcc教育,设立MPAcc教育办公室,统一配置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以培养具有宽广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级财务与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特别注重财务总监(CFO)方向及注册会计师(CPA)方向的培养,实现MPAcc项目的高起点和快速发展。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人数90(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
    1.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应届生),10月10-31日(所有考生)。(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参见《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6小时科目安排在29日)。
    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2.复试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科目:
    ①会计(含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
    参考书:《会计》2014年注会用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经济科学出版社
    考试章节:第一章总论到第十二章财务报告
    《公司理财学原理》熊楚熊刘传兴赵晋琳编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3
    考试章节:第一章到第十章
    考试基本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证明题、计算题、分析题等。各占50%。满分100分。
    ②政治(不提供参考书)
    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写作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内容为当前热点的时事政治问题给定材料,根据要求进行分析,写一篇论文,要求1000字左右。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会计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2年。2015年9月入学。可在职学习,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共计人民币62000元(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资料费、教材费),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31000元。(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学习期间,如因课程或论文不过而重修,可能涉及相关费用。
    2.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
    3.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待遇,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534991
    咨询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五楼2523-7(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Email:ceszu@szu.edu.cn
    网址:http://bs.szu.edu.cn/zyss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15年国际商务(MIB)专业学位(在职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成为全国首批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MIB)授权点,成为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IB培养单位,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化战略思维、深厚国际商务素养和领导潜质的专业型、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商务高级人才。
    一、办学特色
    1.国家首批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MIB)授权单位。
    2.深圳唯一本土MIB培养院校,尽享特区大学开放的校园文化和丰厚的教育资源。
    3.学院专职导师与实际部门兼职导师并重的“双导师制”。
    4.校园教学与实习基地教学紧密结合的教学方式。
    5.丰富的国际实践与交流机会。
    二、招生规模
    2015年我校拟招收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19(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条件请参阅《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完成学业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须提供省级自考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并于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四、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应届生),10月10-31日(所有考生)。(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参见《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五、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6小时科目安排在29日)。
    初试科目(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③303数学三(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将公布于《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经济学院网站)
    2、复试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科目:国际商务专业综合知识(不提供参考书)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2门笔试科目: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市场营销(参考书目:《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吴百福徐小薇编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3月;《国际市场营销学》涂永式编著科学出版社2010年1月)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2年。2015年9月入学。可在职学习,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专业硕士学位要求的学位论文可以是专业性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是毕业设计(包括理论与政策研究、国际商务案例分析、国际市场调研报告、商业策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多种形式),学位论文的写作一般安排一个学年。
    八、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共计人民币52,000元。
    2.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
    3.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待遇,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
    九、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534991
    咨询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五楼2523-7(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Email:ceszu@szu.edu.cn
    网址:http://bs.szu.edu.cn/zyss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15年教育(Ed.M)专业学位(在职双证)硕士招生信息

    建校27年,深圳大学紧随经济特区快速发展。学校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学科门类。1995年,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硕士学位授权。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博士学位授权。2007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办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育。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教育硕士(Ed.M)研究生29(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其中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人数 其中拟接收推免人数
045101 教育管理 7 0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5 1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5 1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5 1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7 1
二、报考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须符合《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2.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除报考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外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报考045101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2015年9月1日。)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教育硕士各招生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28日(应届生),10月10-31日(所有考生)。(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参见《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6小时科目安排在29日)。
    初试科目:5个招生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③333教育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将公布于《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④814教育心理学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招生单位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已公布于《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师范学院组织)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复试内容:笔试(各专业笔试科目和参考书见下表)、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笔试科目 参考书目
045101 教育管理 教育管理学 《学校管理学导论》,张济正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二版),2010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语文教育学 《当代语文教育学》,刘淼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初等数学研究 林国泰主编:《初等代数研究教程》,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王林全主编:《初等几何研究教程》,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学系统设计 《教学系统设计》,何克抗、林君芬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变态心理学 《变态心理学》,钱铭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课程学习时间安排在周末及寒暑假。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共计人民币26,000元(不含资料费),第一、二、三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9000元、9000元、8000元(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
    2.学校不提供住宿。
    3.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待遇,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
    八、招生咨询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师教育部
    咨询电话和老师:0755-26732696刘老师
    咨询地点: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109

    Email:jackls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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