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加大学科专业和生源结构调整力度,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改革人才选拔模式,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综合考察;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单位招生自主权,发挥和规范导师组的主体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提高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复试的组织领导
1.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研究生导师进行面试考核;确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奖名额及等级;审核各系所的初录名单。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谢丹阳
副组长:徐业勤 曾国安 李燕萍
成 员:朱剑平 邬明建 潘 敏 汪 涛 李继龙
2.由各系所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基本奖学金的申请、评审;组织研究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
3.由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安排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务工作,包括复试和笔试的命题组织、考务、复试资格审查以及考生和系所、导师和研究生院之间的衔接等。
三、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根据各类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制定各类各学科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1.学术学位研究生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推免接收 数 |
上线数 |
复试比例 |
||||
政治 |
外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
0201理论经济学 |
60 |
60 |
90 |
90 |
360 |
64 |
49 |
17 |
126% |
0202应用经济学 |
60 |
60 |
100 |
100 |
390 |
104 |
79 |
29 |
|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
60 |
60 |
90 |
90 |
380 |
30 |
23 |
9 |
|
1202工商管理 |
60 |
60 |
100 |
100 |
390 |
88 |
70 |
27 |
|
合计 |
/ |
/ |
/ |
/ |
/ |
286 |
221 |
82 |
2.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推免接收 数 |
上线数 |
复试比例 |
||||
政治(管理综合)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025100金融 |
60 |
60 |
90 |
90 |
400 |
21 |
10 |
21 |
132% |
025100金融(在职研究生班) |
55 |
55 |
85 |
85 |
330 |
15 |
0 |
0 |
|
025300税务 |
60 |
60 |
90 |
90 |
380 |
6 |
4 |
5 |
|
025400国际商务 |
60 |
60 |
90 |
90 |
370 |
7 |
2 |
6 |
|
025500保险 |
60 |
60 |
90 |
90 |
375 |
7 |
3 |
5 |
|
085240物流 |
55 |
55 |
90 |
90 |
375 |
6 |
0 |
9 |
|
125300会计 |
125 |
65 |
/ |
/ |
230 |
16 |
8 |
20 |
|
125300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
95 |
50 |
/ |
/ |
170 |
40 |
0 |
54 |
|
合计 |
/ |
/ |
/ |
/ |
/ |
118 |
27 |
120 |
报考我院金融全日制和会计全日制考生若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转为在职学习形式,具体要求见“五、调剂政策2、专业学位”
四、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考生,未取得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经体检合格即可依据夏令营选拔考核招生计划,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免复试;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差分合计在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下10分之内(含10分),也可取得复试资格,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五、调剂政策
1.学术学位
(1)因生源充足和考试科目以及学科要求不同,我院不接受校外和校内其他学院调剂考生,也不允许在学院内跨一级学科调剂。
(2)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参加复试,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总评成绩(指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下同。总评成绩项目构成和计算公示见本细则后续条款相关内容)高低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考生,但拟录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统考计划招生指标数。
(3)考生所报考专业统考计划招生指标数等于或多于合格生源(指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线以及本细则其他有关条件,下同)人数的专业的考生不允许提出调剂申请。
(4)在考生所报考专业统考计划招生指标数少于合格生源人数的情况下,允许被原报考专业淘汰的考生提出调剂申请,但申请专业限于与报考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其他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将通知前述被淘汰考生填报调剂申请的截止时间,考生在截止时间前未提出调剂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调剂的权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具体含义见本细则后续条款相关内容)不具有提出调剂申请的资格;符合提出调剂申请条件的考生一次只能申请一个调入志愿专业,在第一次申请调入专业被淘汰后,如果仍有招生专业有多余指标,被淘汰的考生可以按上述规则再申请一次。
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在报考本专业合格生源中确定拟录考生后,多余指标可用于接收报考专业非本专业,但属于与本专业同一个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合格生源中被原报考专业淘汰的考生,接收调入申请考生的专业按照全部申请人总评成绩高低从高到低依序接收其他专业提出调入申请的合格考生,在总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从高到低依序接收,若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入学考试初试中专业课成绩高低从高到低依序接收。
(5)所有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调剂时所依据的复试综合成绩以其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综合成绩为准。
(6)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可接收调入申请的专业 |
所属一级学科 |
可接收调入的人数 |
世界经济 |
理论经济学 |
1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理论经济学 |
1 |
财政学 |
应用经济学 |
2 |
金融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 |
应用经济学 |
1 |
劳动经济学 |
应用经济学 |
1 |
国际贸易学 |
应用经济学 |
6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工商管理 |
2 |
人力资源管理 |
工商管理 |
1 |
2.专业学位
(1)金融硕士(在职研究生班),可接受报考金融硕士全日制学习形式考生转在职研究生学习的申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符合《武汉大学2015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双证)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1 年或 1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本科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初试成绩符合金融在职金融硕士复试分数线(政治55分、外语55分、数学85分、专业85分、总分330分)要求。
(2)会计硕士(在职研究生班),可接受报考会计硕士全日制学习形式考生转在职研究生班学习的申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符合《武汉大学2015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双证)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3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初试成绩符合在职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管理综合95分、外语50分、总分170分)要求。
(3)“转在职研究生班”复试名单确定
申请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18日17:00前由本人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书以及单位盖章的推荐函,亲自提交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A106室),同时签署承诺书。
我院将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生名额和130%左右的复试比例,按照申请考生初试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转在职研究生班”复试名单(符合会计硕士全日制复试分数线(管理综合125分、外语65分、总分230分)要求的考生优先)。
(4)拟录取名单确定
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申请转在职研究生学习的考生,参加在职复试(若有剩余名额,可分批复试)。复试后,根据招生名额,按照初复试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考生参加复试被录取后不允许转回全日制学习形式。
(5)其他专业因生源充足,不接受校外和校内其他学院调剂考生。
3.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六、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1)3月25日,考生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复试安排。
(2)3月26日,考生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6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6日下午2:00开始
笔试、面试地点:具体见3月25日复试安排通知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初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人。
3.复试内容和形式
(1)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等)须另加试两门课程的笔试,加试的科目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见《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2)面试
面试包括外语面试和综合面试。
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
综合面试突出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其中报考会计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分小组进行,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每个复试小组必须有专人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复试小组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面试成绩。
4.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试形式,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类型 |
专业 |
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 |
学术学位 |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
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60%+[复试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10%+复试外语面试成绩×5%]】 |
专业学位 |
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物流 |
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 ×60%+复试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15%+外语面试×5%]】 |
会计 |
总成绩=【[(初试管理综合/2+初试外语成绩)÷2] × 60%+复试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10%+外语面试×5%】 |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5.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由学院学工办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1寸登记照片,体检费35元,不需要空腹。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九、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细则进行录取(夏令营优秀营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复试工作流程
1.3月12日,划定复试分数线,制定和上网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3月15日前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复试。
3.3月25日,考生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1)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考务须知和专业笔试考场座位图。
(2)考生须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号门厅及财务七科。
(4)复试费用:100元/人。
4.3月26日,考生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二号门厅《复试(笔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2)面试时间:3日26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地点:学院各办公室,具体见二号门厅《复试(面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5.3月27日,进行复试专业课笔试试卷的集中阅卷工作。
6.3月31日前,各系所将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登记表、入学考试总评成绩登记表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交鄢洪平老师(学术学位)和叶晶老师(专业学位)处。
7.4月5日前,学院研究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依据上述结果确定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4月10日左右公布拟录取名单,请留意经管院网上公告。
十一、咨询
1.电话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
学院各学科专业咨询见下表:
类型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地址 |
学术学位 |
鄢老师 |
027—68753847 |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
学院B136室 |
专业学位 |
李老师(金融、税务、保险、国际商务) |
027-68753001 |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
学院A106室 |
段老师(会计硕士) |
027-68752120 |
|||
江老师(物流工程) |
027-68752627 |
2.网上查询
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 (网址:http://gsrecruit.whu.edu.cn)、“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ems.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温馨提示:复试参考书目请登陆“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在“人才培养”下列表中单击“研究生教学”或“专业学位”查看。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年3月12日
专业硕士复试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政治(管理综合)
外语
数学
专业
总分
报考专业
1
104865105003687
周爱清
67
85
143
122
417
金融硕士
2
104865105003693
李泉声
70
82
140
116
408
金融硕士
3
104865105003696
马东
65
83
136
124
408
金融硕士
4
104865105003703
余浩
75
83
141
119
418
金融硕士
5
104865105003719
马家驹
63
84
138
127
412
金融硕士
6
104865105003733
张迅
66
74
132
129
401
金融硕士
7
104865105003769
郭丹
71
84
144
126
425
金融硕士
8
104865105003771
郑彬彬
70
73
139
123
405
金融硕士
9
104865105003772
刘盛柏
69
84
138
126
417
金融硕士
10
104865105003777
陈敏
73
73
136
120
402
金融硕士
11
104865105014156
王艺杰
72
90
131
123
416
金融硕士
12
104865105014174
陈璐
68
81
140
130
419
金融硕士
13
104865105014184
袁振
72
72
136
123
403
金融硕士
14
104865105014186
汪维
70
74
149
117
410
金融硕士
15
104865105014189
陈甲
64
83
138
127
412
金融硕士
16
104865105014190
王志
71
78
144
127
420
金融硕士
17
104865105014192
张安康
75
80
143
108
406
金融硕士
18
104865105014225
刘英杰
70
79
130
125
404
金融硕士
19
104865105014228
王洪银
66
80
138
122
406
金融硕士
20
104865105014244
马欣
67
83
144
128
422
金融硕士
21
104865105014251
董青青
67
79
136
120
402
金融硕士
22
104865105003811
梁梅珍
71
71
121
108
371
国际商务硕士
23
104865105003815
吕博才
71
82
136
127
416
国际商务硕士
24
104865105014266
吴沁子
75
82
142
112
411
国际商务硕士
25
104865105014269
汪兵
73
77
108
128
386
国际商务硕士
26
104865105014271
陈思红
67
80
137
121
405
国际商务硕士
27
104865105014273
张翠
66
72
127
115
380
国际商务硕士
28
104865105003818
董涛
70
79
137
134
420
保险硕士
29
104865105003819
刘晨
70
82
136
141
429
保险硕士
30
104865105014282
黄令
62
67
123
134
386
保险硕士
31
104865105014285
洪潇伟
64
72
135
129
400
保险硕士
32
104865105014288
胡光星
63
78
134
129
404
保险硕士
33
104865105003794
李灿坤
64
73
125
121
383
税务硕士
34
104865105003795
赖思莹
72
71
118
120
381
税务硕士
35
104865105003796
郭雅琴
67
81
107
127
382
税务硕士
36
104865105003797
吕亚莉
66
82
128
129
405
税务硕士
37
104865105014261
叶帅
65
75
123
127
390
税务硕士
38
104865105003823
皮莹莹
68
81
111
141
401
物流工程硕士
39
104865105003825
孙铭珠
72
86
127
133
418
物流工程硕士
40
104865105014291
张慧
63
74
120
139
396
物流工程硕士
41
104865105014294
李鑫峰
66
72
114
136
388
物流工程硕士
42
104865105014298
唐琳
70
73
106
138
387
物流工程硕士
43
104865105014299
王宁
63
81
107
138
389
物流工程硕士
44
104865105014301
张娜娜
62
66
111
137
376
物流工程硕士
45
104865105014306
唐茂乔
72
70
98
139
379
物流工程硕士
46
104865105014308
叶丹
67
72
130
143
412
物流工程硕士
47
104865105005177
李丹萍
150
85
/
/
235
会计硕士
48
104865105005220
杜喻涵
146
89
/
/
235
会计硕士
49
104865105005227
张进
155
82
/
/
237
会计硕士
50
104865105005255
鲁凤文
154
77
/
/
231
会计硕士
51
104865105005274
吴黎艳
152
78
/
/
230
会计硕士
52
104865105005292
向然
161
83
/
/
244
会计硕士
53
104865105005302
王丹
148
84
/
/
232
会计硕士
54
104865105005314
刘璐松
151
81
/
/
232
会计硕士
55
104865105005356
余朝辉
147
85
/
/
232
会计硕士
56
104865105005367
吴思诚
146
84
/
/
230
会计硕士
57
104865105005369
何宇
160
74
/
/
234
会计硕士
58
104865105005373
王方点
152
83
/
/
235
会计硕士
59
104865105005391
夏恬
153
77
/
/
230
会计硕士
60
104865105005395
吴旋
151
86
/
/
237
会计硕士
61
104865105005396
孙乔
148
86
/
/
234
会计硕士
62
104865105014333
陈希
150
87
/
/
237
会计硕士
63
104865105014381
涂本权
157
82
/
/
239
会计硕士
64
104865105014467
高佳仪
150
83
/
/
233
会计硕士
65
104865105014474
陈晓瑜
162
80
/
/
242
会计硕士
66
104865105014475
谭艳飞
151
79
/
/
230
会计硕士
67
104865105005202
潘哲芳
139
73
/
/
212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68
104865105005209
曾振宇
130
74
/
/
204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69
104865105005221
曾琳哲
137
76
/
/
213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70
104865105005246
储诚靖
125
75
/
/
200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71
104865105005267
汪丹丹
115
64
/
/
179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72
104865105005275
许媛媛
143
74
/
/
217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73
104865105005290
周发敏
152
84
/
/
236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74
104865105005296
韩文瑜
153
64
/
/
217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75
104865105005297
吕丹阳
126
58
/
/
184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76
104865105005310
李亦理
145
84
/
/
229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77
104865105005313
王斌
131
69
/
/
200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78
104865105005320
邹如峰
107
63
/
/
170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79
104865105005345
刘凯
119
63
/
/
182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80
104865105005371
张誉文
113
76
/
/
189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81
104865105005392
郑凯
126
62
/
/
188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82
104865105014334
王荡
111
70
/
/
181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83
104865105014348
刘隐乐
155
79
/
/
234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84
104865105014361
严妮
118
76
/
/
194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85
104865105014369
董玉杰
125
76
/
/
201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86
104865105014374
姚杉
118
75
/
/
193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87
104865105014384
凌润南
118
71
/
/
189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88
104865105014385
汤欣蔚
104
70
/
/
174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89
104865105014387
邹思明
110
67
/
/
177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90
104865105014390
黄非函
110
70
/
/
180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91
104865105014394
伍彦羲
119
60
/
/
179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92
104865105014395
刘晓慧
111
69
/
/
180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93
104865105014396
邱媛
124
80
/
/
204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94
104865105014403
赖楚清
100
72
/
/
172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95
104865105014404
刘云
101
73
/
/
174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96
104865105014406
应敏
145
69
/
/
214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97
104865105014407
乔婷
136
61
/
/
197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98
104865105014409
唐广略
118
72
/
/
190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99
104865105014410
朱涛
114
58
/
/
172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00
104865105014411
刘琴
120
68
/
/
188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01
104865105014414
叶日明
99
73
/
/
172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02
104865105014415
丁霏
115
68
/
/
183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03
104865105014418
谢思琴
117
80
/
/
197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04
104865105014420
王博
128
77
/
/
205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05
104865105014424
曾铮
126
70
/
/
196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06
104865105014431
王云
117
64
/
/
181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07
104865105014432
单鑫浩
121
83
/
/
204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08
104865105014437
刘林静
136
82
/
/
218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09
104865105014440
吴非
139
71
/
/
210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10
104865105014442
刘端
128
72
/
/
200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11
104865105014444
李卓
132
74
/
/
206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12
104865105014448
刘艺
134
63
/
/
197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13
104865105014450
曾禹豪
111
70
/
/
181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14
104865105014451
谢帅
107
77
/
/
184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15
104865105014453
李笑颜
125
76
/
/
201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16
104865105014454
龚东旭
145
78
/
/
223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17
104865105014455
江志春
117
68
/
/
185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18
104865105014459
杨惠童
105
67
/
/
172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19
104865105014471
曹静娴
141
69
/
/
210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120
104865105014476
陈卫
124
51
/
/
175
会计在职研究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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