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要求,按照《佳木斯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特制订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3.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组织管理
1.在“2015年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工作方案,负责组织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3.成立会计学学科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并做好记录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会计专业硕士复试小组名单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3月25日10:00-12:00 |
笔试:专业课和专业外语 |
1C06-514 |
3月25日13:00-17:00 |
面试:专业课、外国语口语和听力 |
1C06-417 |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 外语测试(含口语20分,听力30分,专业外语笔试50分)。
2. 专业考核(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及心理素质考核。
4.复试结束后,给出复试结论,并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名。
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经济管理学院教科办留存备查。
(五)资格审查
(六)复试材料上报
1.2015年3月23日上报经济管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学科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内容及形式、联系人及考试咨询电话)。
2. 3月24日16:00领取学科复试材料。
3. 3月25日-26日组织复试工作。
4. 3月27日下班前上报复试工作材料:包括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情况表、复试成绩单(已签字)(纸件和电子版)(考生复试试卷留存在学科备查)。
(七)联系人:王欣兰 咨询电话:0454-8617760
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研究生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3.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参加复试人员:一志愿合格考生、调剂考生(必须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或放弃一志愿单位复试)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合格线
2015年我校计划招生484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42人,专2015专业学位研究生242人。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国家复试合格线A类线执行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100分) |
单科(>100分) |
|
法学[03] |
300 |
42 |
63 |
文学[05] |
345 |
52 |
78 |
理学[07] |
275 |
36 |
54 |
工学[08] |
280 |
38 |
57 |
工学(照顾专业)[0828] |
275 |
36 |
54 |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10] |
285 |
39 |
117 |
艺术学[13] |
325 |
34 |
51 |
教育[0451] |
320 |
44 |
66 |
应用心理[0454] |
320 |
44 |
132 |
会计[1253] |
160 |
40 |
80 |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日程安排
事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资格审查 |
3月24日 08:00—11:30,13:30—15:30 |
大学主楼8楼会议室 |
携带材料详见 (二)资格审查 |
体检 |
3月24-26日 08:00—11:30,13:30—16:30 |
地点变更为: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红旗街522号) |
携带体检表、1寸照片、空腹,体检后到学科报到 |
学科、专业复试 |
3月25日-26日 |
所在学科、专业安排 |
口语、听力、专业外语笔试、专业考核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本人主动与招办联系) |
专科学历、成人应届本科参加 |
加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
药学:药理学、分析化学
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病学
理学、临床医学:病理生理学、生理学
(二)资格审查
1.《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
(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本(专)科毕业生: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4.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身份证复印件(两面复印)。
以上有关材料除《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外,其他材料都需要提交一份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6.考生请在复试时携带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办理,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三)复试具体要求
1.学科资格审查:复试时应注意审查考生各项身份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核查是否为本人,严防替考;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认真把好复试录取质量关。
2.复试内容及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水平、专业理论知识及思想品德,采取口试、笔试和实践操作等形式。
各学院负责组织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进行复试工作。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含口语20分、听力30分、专业外语笔试50分)和专业考核(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00分),此外还应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及心理素质考核。
六、录取工作
总成绩(满分700分)=初试成绩(500分)+外语水平测试100分(含口语20分、听力30分、专业外语50分)+专业考核100分
会计专业初试总分为200分,总成绩计算按实际计算。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照招生计划录取。思想政治考核、心理测试、学科复试如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复试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网址:http://yjs.jmsu.cn/ 邮箱:jmsuyzb@163.com
联系电话: 0454—8618499 传真:0454—8791594
监督举报电话:0454-8618878
佳木斯大学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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