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制定。本办法适用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
一、组织管理
1、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制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除英语笔试外的其他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试资格线
报考我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资格最低分数线为191分。
三、复试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复试包括体检、外语笔试、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复试总分为270分,其中外语考试100分、专业笔试100分(会计综合95分,政治5分),专业面试70分(含外语口语20分)。
(一)英语(含听力)
1.考试形式:由全校统一组织考试。
2.考试地点:四方校区1号教学楼(英语);崂山校区外国语学院(其他语种),具体时间见外语学院复试安排。
3.考试时间:3月24日下午14:00
4.注意事项:其中英语听力20分,请自带耳机、收音机等听力设备(调频65.5兆赫)。
(二)专业笔试
1.考试内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综合(含中级会计实务和中级财务管理)
具体参考书目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
2.考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00-10:00
3.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楼415教室
(三)专业面试(含外语口语20分)
1.考试形式:
A、外语口语测试
B、专业面试(抽试题回答问题)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背景、对基础知识的理解。
3.考试时间:3月25日上午10:15-12:00
4.考试地点:经管学院(具体分组见当日通知)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3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270分)之和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二)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外语成绩低于3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的毕业年限、学历、学位真实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考生自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复试 专业 | 复试科目 | 复试内容 |
3月25日 |
8:00—10:00 |
经管学院415 | 会计专业硕士 | 专业课笔试 | 会计综合:《中级会计实务》、 |
《中级财务管理》 | |||||
10:15—12:00 |
经管学院 | 会计专业硕士 | 外语面试 | 外语口语、专业知识 | |
外语417、专业416 | 专业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