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国立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经过百余年的传承与发展,学校已经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管、经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是山西省唯一一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国家中部地区重点建设的五所高校之一。
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类学科拥有雄厚的专业基础。目前,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企业管理学、会计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五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学和工业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有与MBA专业教育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一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0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3个,为发展高质量专业硕士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太原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整合全校师资,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结构好、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全球化视野的MBA教师队伍,80%以上的MBA教师具有博士学习经历和企业管理经验,并在各自的领域有深厚的科研能力和崇高的声望。
选择太原理工MBA,步入精英行列,实现事业飞跃!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良好职业道德,熟悉国际经济与行业发展趋势,善于应对多元文化挑战,深谙本地企业实际经营环境,国际化与本土化有机结合,知识广博、勇于开拓、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工商企业及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高层次实务型综合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向
1.战略管理
2.财务管理
3.市场营销
4.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
5.技术经济及管理
6.其他
三、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每生至少要修满45个学分。其中大部分学分应通过考试取得,专业课学习应不少于600学时。
学习过程由学位必修课、选修课、专题讲座、实训、毕业论文等环节组成: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45学分后方能撰写学位论文。
2.课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理论讲授、案例教学、课堂讨论、专题讲座等多种手段和方法。
3.课程学习成绩以考试、测验、作业、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几个方面综合评定。
4.管理实践以组织学生到工商企业考察和实习,使他们了解企业管理实践发展的最新动态。
四、主要培养环节及基本要求
1.教学安排:MBA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全部学位必修课、选修课。并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2.课程考核:教师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严格考勤;所有课程以考试方式结束,并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3.学位授予:MBA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相应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五、课程设置
1. 财务管理 7. 运营管理
2. 管理沟通 8. 人力资源管理
3. 组织行为学 9. 商务英语
4. 数据模型与决策 10.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5. 会计学 11. 管理信息系统
6. 营销管理 12. 战略管理
六、学习形式及学制
1.学习形式:按学期周六日全天授课。
2.学制:3年
七、培养费用
1、学费每人10000/年,共计3万元。
2、学费分两次缴纳;入学报到时缴纳15000元,毕业论文答辩前缴纳15000元。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自理。
八、报考条件
1.获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2.获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九、考试与录取
1、考试科目
(1)初试:为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英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共计两门。
(2)复试: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复试由太原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组织。
(3)复试内容:政治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管理学和市场营销,教材不指定。
(4)复试时间: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MBA教育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
2、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考生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报名与咨询服务
1.报名:网上报名:每年10月份,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inayz.com.cn或http://www.chinayz.edu.cn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报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2.咨询服务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
邮编:030024
咨询电话:6111776(康老师) 传真:6111776
网址:httP\\www.tyut.edu.cn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太原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
太原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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