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是青藏高原地区最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高校,迄今有37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历史,积累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成为青藏高原地区唯一一所开展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类别的高校。 2015年我校拟招收180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法律硕士60名、工商管理硕士60名、公共管理硕士60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法律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法律硕士招生计划的20%)。 (二)工商管理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三)公共管理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招生计划的20%)。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若有变动,我校及时会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部网页公告,敬请关注)。 网报时间:2015年6月20日-7月10日 报名网址: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待定)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一)初试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二)复试 复试工作于2016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政治理论考试等。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本考试大纲为教育部2014年度公布的考试大纲,仅作参考。若有新的考试大纲公布,我校将及时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部网页公布,敬请关注。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复试报到时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或书面验证)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获得报考或录取资格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学籍或所授学位。 六、分数线及录取 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将组织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结束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及综合表现,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 总计24000元,分三次缴清,每次8000元。 八、学习及授课方式 学习方式采用在职不脱产学习。授课方式根据学员情况,采取集中授课或周末授课两种形式。 九、学制及学位授予 学制:2.5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学位: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青海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邮编:810007 电话:研招办0971-8237294 法学院0971-8863030 工商院0971-8816921 公管院0971-8801655 ※特别提示:本年度为全国最后一批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精神,为统一管理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截止本简章发布前,国家暂未出台相关文件。若本简章与国务院学位办后期出台的文件精神相冲突时,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为准。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
||||||||||||||||||||||||
推荐阅读:2015年在职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院校、学费及招生人数限额59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