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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5年10月在职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学费6万元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江苏大学MBA 发布日期: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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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工商管理硕士是一种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工商管理人才的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造就具有强烈改革和竞争意识,掌握现代化管理知识与方法,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战略头脑和综合管理能力的务实型、复合型高层次管理人才。

二、考生条件

2012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三、研究方向

1、企业战略与营销管理       2、中小企业经营管理            3、工业工程与物流管理

4、企业财务管理             5、国际商务与跨国经营管理      6、信息管理

四、报名、初试、资格审查、复试及录取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23—711,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60/人,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电子照片的标准:

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20-200kB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

颜色模式:24RGB真彩色。

照片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不得进行任何修饰(20-200kB)。

不符合以上标准的电子照片将无法上传成功。

2)现场确认

考生于712—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③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只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

考生可于10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初试

初试采取全国联考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英语,其中综合能力考试时间为201510258:30-11:30,英语考试时间为102514:30-17:00。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全国联考科目由全国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研究中心统一命题和阅卷,其中,综合能力试卷满分200分,包括数学(75分)、逻辑(60分)和写作(65分),数学和逻辑均为单项选择题。英语试卷满分100分。

3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我校将及时发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及有关复试安排。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须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必要时可要求考生提供权威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复试及录取

成绩达我校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按要求参加复试(含政治理论课程考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政治理论课程考试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综合素质面试由学校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商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的成绩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学习方式

工商管理硕士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末授课,学习年限为两年半至五年。学员按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由江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发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费用

工商管理硕士培养费为每生6万元(不含教材费,差旅费),教材费、差旅费等由学员本人自理或所在单位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18879728988792198       传真:051188791698

以上内容若与2015年国家招生文件相悖,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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