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15]20号)、《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73号)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①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②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农业硕士
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农业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6月23日至7月11日
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
考生在网报期间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4)。
我校将对报考我校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时间:7月12日至15日
地点:长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13室)。
也可在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校验身份证件、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4),到我校现场确认点,缴纳文具费(今年我省仍按“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已”的原则,考点为考生统一配发文具),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5)。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6),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
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需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GCT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持该表与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
3、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招生单位不予录取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10月15日后可在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五、考试工作
1、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入学考试均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GCT)。
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综合测试。第一阶段考试合格的考生,参加第二阶段由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和综合测试。
2、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GCT)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
GCT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包括数学、外语、语文和逻辑四部分内容。GCT总成绩400分。
专业考试和综合测试时间:12月中旬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六、其他
请各位考生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信息,最新信息将第一时间在该网上发布。
附件1:长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领域、专业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附件2: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附件3: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附件4: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附件5: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附件6: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承诺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