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侧重于工程应用。我校自1998年起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2010年我校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办、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院校”荣誉称号。多年来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收到社会广泛好评。
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完成规定学业,经学校审查合格,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二、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某一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特别重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三、招生领域
我校目前可在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等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以及仪器仪表工程等十个工程领域可在南京地区招收零星考生,授课地点在我校明故宫校区,上课时间主要在双修日;其他领域的零星考生录取后一律于报考次年9月到学校脱产一年学习研究生课程,然后回本单位完成学位论文。 五、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并携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江苏省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专业基础课考试安排在“GCT”考试之后当天下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请登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由报考学院通知相关考生参加专业综合考试(即面试),面试时须携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原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交报考学院存档。
招生单位在录取前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国务院学位办〔2011〕28号)。
六、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
考生须参加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以及专业综合考试(面试)。
2、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和俄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第二阶段,申请参加所报考的院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面试。
七、录取
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参加国家组织的“GCT”成绩的总分和各单科成绩以及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和专业综合考试的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额的10%。录取时考生所在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工程硕士生培养协议书。
八、培养方式及其他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针对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结合学生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2、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3、入学考试时外语语种为日语、俄语、德语者,其入学后的外语成绩,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粮油关系,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
5、凡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录取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 邮编:210016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25-84896170),丰老师(025-84896170)
E-mail:cepegs@nuaa.edu.cn jundongfeng@nuaa.edu.c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址:www.graduate.nuaa.edu.cn
十、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每年的国家文件与本指南如有不同之处,以国家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