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招生对象)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市(地)、县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计划
拟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0名。
三、报名流程与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报名费实行网上交费,共160元(每门考试科目80元)。
考生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间,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网报时请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要求见网报须知,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报选择考点时,请选择就近的考点。
(二)现场确认
1.网报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15年7月12日至15日期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
(2)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
(3)网报后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现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考生可以就近选择,但须与网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考点一致。
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安排:
2015年7月12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
2015年7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温州市学院中路276号)自考楼一楼,只接受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的考生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其电子照片。
(三)其他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全国联考时间2015年10月25日。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机器验证第二代身份证件。
2.考试地点:在各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初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实行全国联考;
复试:政治理论、专业考试(包括面试)由我校自行命题,招生学科领域专业考试科目见附表。
4.初试参考书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5.2015年招生学科领域(专业方向)及考试科目
专业学位类别 |
学科领域 |
培养方式 |
所属学院 |
初试 |
复试 |
专业科目参考书目 |
联考科目 |
专业科目 |
|||||
教育硕士 |
教育管理(职业教育管理方向) |
在职兼读 |
工学院、职教学院 |
GCT (10月25日 8:30-11:30)
|
职业教育管理 |
现代职业教育管理学,诋鸿勋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职业教育管理 ,贺祖斌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
五、复试与录取
1.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局),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按我校复试通知,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因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
采用在职学习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用集中讲授、自学、网络学习等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
七、学习年限与学费
学习年限为2.5-4年,学费18000元。
八、学位授予
凡按照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修完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1.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321004,网址:http://yzw.zjnu.edu.cn
联系人:牧老师 0579-82282645 E-mail:yzb@zjnu.cn
2.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邮编:321004,网址:http://zjxy.zjnu.edu.cn/
联系人:胡老师0579-82291337
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二○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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