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研究生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工程硕士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领域 工程硕士学位代码085200
水利工程(085214)、农业工程(085227)、环境工程(085229)、食品工程(085231)、生物工程(085238)
三、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点击进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考工作流程、报考条件及应试守则,及时、准确填报信息,诚信报考。通过信息平台采集的有关信息将作为今后教育评估、论文抽检、质量监督等工作以及考生录取、学位授予和学位认证的依据。
考生7月12日- 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现场确认点(具体确认地点在我校网站通知),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认真阅读。除本人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外,还需由现场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名。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约在12月上旬),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提交学校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时间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2015年10月25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全国联考地点:在准考证上通知,2015年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入学资格考试(GCT)。
考试方式:全国联考, 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统一组织全国联考,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单位报考。GCT考试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 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第二阶段,我校组织专业课考试(2016年1月结束)。 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相关学院参加专业课考试。参加专业课考试者,同时收取专业课考试费80元,用于专业课的命题、制题、阅卷等。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于12月底前将考试费交到校相关学院,由学院统一交校计财处。
考生的第二阶段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的GCT、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复试结果择优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录取“水利工程”、“农业工程”领域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工程硕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九、学习方式和年限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方式,由学校导师与研究生所在单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副导师,共同负责培养和指导。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
十、学位授予及收费标准
工程硕士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工程硕士学费为20000-26000元/人。
十一、其他
1.录取为工程硕士的在职人员,不需转户口、人事档案,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在职人员,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原单位需与学校签订工程硕士培养协议书。
2.为了保证培养质量,禁止异地办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邮编:陕西、杨凌 712100
联系电话:02987080151 87080154
传 真:0298708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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