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满足我国工业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对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求,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决定2015年继续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招收对象、培养方式和知识结构与能力等方面,与工学硕士学位有不同的特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业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需要集体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根据自身需求,须提前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2. 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4日至15日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我校现场确认点(友谊校区东馆3楼会议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全国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15日。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5年10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
全国联考时间:2015年10月25日。
4.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我校会公布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的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持《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所持学历和学位证书须通过权威认证部门认证,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资格审查工作时间安排:资格审查定于2015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超时不予办理。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及复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1.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全国联考,试题由四部分构成, 分别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注: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选考英语,选考其它语种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专业课考试及复试
所有符合我校分数线并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及复试,专业课考试及复试由报考学院组织,请考生自行与相关学院联系。专业课考试及复试工作计划于2015年12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五、录 取
根据我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及考生的复试情况,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及本人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将于次年4月入学。
各类别考生的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
六、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1.学习年限:3~5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2.教学安排:由我校研究生院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各工程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培养计划。总学分不少于28分,论文工作有效时间不少于一年。
3.工程硕士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教学采用集中教学方式,以业余时间为主,任课教师主要由我校派出,少量专业课可聘请生源单位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4.学位论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课题进行。
5.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西北工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西北工业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费用及其它
1.培养费用按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办班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2.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工程硕士考生的培养费必须由我校财务处集中收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代收考生的培养费。
(以上全部内容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所有,内容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工程硕士招生专业领域及专业课考试一览表
招生单位代码:10699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 专业课代码及名称 | 备注 |
001航空学院
(傅老师029-88494925) |
085232 航空工程 | 304 飞机综合设计基础 | 只接收集体报名 |
002航天学院
(李老师029-88460757) |
085210控制工程 | 334 自动控制原理 | 只接收集体报名 |
085233 航天工程 | 309 飞行器设计 | ||
003航海学院
(罗老师029-88493770)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 325 电子类专业综合 | 接收西安市个人报名 |
085210控制工程 | 302 机械电子工程综合 | ||
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 |||
085229环境工程 | 340 环境工程概论 | ||
004材料学院
(叶老师029-88494306) |
085204材料工程 | 301材料工程基础 | 只接收集体报名 |
005机电学院
(龙老师029-88492470) |
085201机械工程 | 311机械设计与制造基础 | 只接收集体报名 |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 | 314传感器原理与测试技术 | ||
085232航空工程 | 312航空制造工程概论 | ||
085236工业工程 | 313先进制造技术基础 | ||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 | 324工业设计基础 | ||
006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孔老师029-88431008) |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 318 混凝土结构 |
接收个人报名
|
007 动力与能源学院
(戚老师029-88431117) |
085206 动力工程 |
307 自动控制基础 或 308动力系统气动热力学
|
接收个人报名
|
085210 控制工程 | |||
085232 航空工程 | |||
008电子信息学院
(郭老师029-88431208)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 305 电子技术基础 |
个人报名请提前咨询学院
|
085210控制工程 | 306 自动控制原理 | ||
009自动化学院
(王老师029-88431391) |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 303传感器原理与检测技术 | 只接收集体报名 |
085207 电气工程 | 316电气工程基础 | ||
085210 控制工程 | 310微型计算机原理 | ||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 | 327交通运输工程学 | ||
010计算机学院
(马老师029-88431522) |
085211计算机技术 | 315数据结构 | 接收个人报名 |
011理学院
(付老师029-88431654) |
085202光学工程 |
319 普通物理
或 328光学 |
接收个人报名 |
085204材料工程 |
319 普通物理
或321 量子力学 或 320 高分子物理 |
||
085216化学工程 |
323 有机化学
或 330化工原理 |
||
012管理学院
(段老师029-88460575) |
085236工业工程 | 317 管理学 | 接收个人报名 |
085239项目管理 | |||
085240 物流工程 | |||
014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林老师029-88495953) | 085212 软件工程 | 322 软件工程专业综合 | 接收个人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