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代码:125200)50名。有关报考条件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 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 报名方式
1.考生于6月23—7月11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
2.考生于到7月12—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学位网上查询)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及确认工作的报名无效,报名费不予退还。
3.考生于10月16日后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工作
1.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2门,考试时间为:
10月25日 8:30-11:30 |
10月25日 14:30-17:00 |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外国语 |
参考书为:
联考科目 |
考试大纲 |
外国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
2.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将公布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需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并参加我校组织的所报考专业的专业考试,即第二阶段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工作
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划定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专业考试,根据考生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
五、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校将与被录取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书。
2、实行学分制。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不得少于500学时,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院内。根据培养方案,通过规定课程考试,累计达到规定学分,可撰写学位论文并答辩。
3.学制3年。
4.收费标准:学费共计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