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我校自1998年开始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十七年来,招收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两万三千多人,现已有一万多人获得硕士学位,目前在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一万余人。
北京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承办2015年“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二个专业领域。电子工程学院面向以高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电子信息领域,以电子信息通信系统、通信集成电路及系统集成和光电信息技术与系统为特色,培养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强、具有国际化视角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电子信息领域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为76%。建立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有973项目首席科学家,863专家组专家,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北京市教学名师等。
学院拥有具备雄厚科研实力和活跃学术气氛的科研团队,是国家、国防和产业界重要的电子信息技术支撑力量,在通信微波电路与器件、卫星通信、导航、移动通信、太赫兹通信、光纤通信和物联网等方面的研究处于国际和国内领先水平,承担了大量的国家重点和基础类科研任务以及前沿的国际合作项目,包括国家973、863、自然基金重大课题和欧盟合作框架等在内科研项目百余项。学院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年来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近300篇,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多项。
招生领域及学费
1、招生领域
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其中“电子与通信工程”是北京邮电大学最受考生欢迎专业领域!
2、学费
这二个专业领域学费均为2.4万元/生,其中课程经费1.6万/生,论文经费8000元/生。
二、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上述二个工程领域的考生均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注:考生报考专业领域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 报考程序
考生应根据以上报考条件自审报名资格,即自查是否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我校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中旬—7月初;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
2、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7月中旬;地点:详见网报成功后的信息提示。
3、全国联考准考证下载时间:2015年10月中旬。“GCT”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4、全国联考考试日期:2015年10月下旬,具体安排见全国联考准考证。
5、资格审查表下载:登陆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考生一般应在每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持下载的资格审查表(需单位盖章)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6、我校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在GCT成绩公布一周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相关通知。
7、录取信息查询时间:2016年3月初
8、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领域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作者 |
出版社 |
备注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电子电路 |
《数字电路设计与数字系统》 |
刘培植 |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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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工程 |
电子电路 |
《数字电路设计与数字系统》 |
刘培植 |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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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着重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四、 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统一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2016年3月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 培养工作
1、 学制
从入学到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5-2年,课题研究及撰写论文的时间为1-3年。
2、 培养方式
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学习。
3、 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主干课程有:概率论与随机过程、通信网理论基础、现代数字通信、无线移动通信技术、信息网络安全技术、IP网络、移动通信系统的无线资源管理、移动网络规划与技术、计算机通信基础、政治理论课、基础英语
六、 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
(1) 聘请导师
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正、副双导师负责制。
(2) 开题及阶段
按《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2、论文答辩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按时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和阶段报告后,经审核三周后方可进行答辩。
3、学位授予及证书颁发
经北京邮电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欢迎社会各界欲攻读我校在职工程硕士的有志之士踊跃报名!
网址:http://see.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咨询电话:(010)62283725-601,18800028526魏老师
邮箱:dzgs@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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