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报名条件 |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只接收应试英语语种考生。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 ●联系电话022-87402083岳老师。 |
培养方式 |
●MPA学制为2-4年,课程学习主要以业余时间(周末)为主。 |
学位授予 |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在学期间修满38学分,成绩合格,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获取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授予天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
学费标准 |
●学费共3.6万元(上述为本校散生学费标准,合作办学按协议标准收取)。学费按相关规定收取,一律于报到注册时缴纳到校本部财务处。 |
招生流程
步骤 |
时间 |
考生须知 |
网上报名 |
6月23日 - 7月11日 |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zzlk,,注册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因不符合上传要求而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缴纳报名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
现场确认 |
7月12日 - 7月15日 |
●网上缴费成功且电子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
全国联考 |
10月25日 |
●考生持准考证(于10月15日后登陆信息平台下载)、身份证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外语。 考试大纲: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
复试 (第二阶段考试) |
12月13日 (面试) |
●11月16日-12月1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tju.edu.cn,注册个人信息,下载并填写《天津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见本网站“历史数据”一栏)一式1份,面试时交给主考老师。 ●考生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面试。(复试大纲见本页附件) |
资格审查 |
12月13日 |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将已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三证的复印件交面试组负责人验证。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
录取通知 |
2016年3月 |
●经审批合格后发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通知,按规定时间到天津大学会议楼北侧一层大厅注册中心交纳学费。 ●到报到地点交《协议书》一式2份,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本人存1份,研究生院存档1份。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
注意事项
1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125200,我校招生限额为100名。 |
2 |
●网上报名提交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规格(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白色,像素390*567)。 |
3 |
●下载的《资格审查表》提交打印必须在一页A4纸上,以便装订存档。 |
4 |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文件(学位办[2014]18号)部署,从2016年起,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外,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政策和安排以当年公布为准。 |
5 |
●请各位考生谨记以上各考试时间节点,特别是我校组织的复试时间和安排(复试前不再进行通知)。了解实时动态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