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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GCT招生简章学费4-12.6万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北京大学 发布日期:20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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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设有电子与信息领域工程博士点,工程管理硕士点,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工程设计工程等6个领域的工程硕士点。
为培养高层次、复合交叉型、应用型计算技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5年将继续招收攻读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不满足“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要求的考生,入学后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收专业方向、上课地点与学习方式
工程领域 方向 上课地点 学习方式
电子与通信工程 01)通信与应用电子 无锡 全日制
02)光电子与物理电子 无锡 全日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交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由北京大学负责组织。
1.初试(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限英语)。2015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2.复试
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成绩单,到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作者 出版社
①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王立福等 北京大学出版社
《实用软件工程》第二版 郑人杰 清华大学出版社
②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 许卓群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③数据库 《数据库系统概论》2000年版 萨师煊、王珊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④计算机组成与结构 《微型计算机基本原理与应用(第二版)》 王克义编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⑤电子线路 模拟电子线路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三版) 清华大学电子学教研室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数字电路逻辑设计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 康华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关于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从以上五门科目中任选一门,均为笔试。请考生务必在《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中“备注”一栏填写所选“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名称。
(3)专业综合考试由北大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201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以上各方向将根据已录取学生的生源情况确定入学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我校将再次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1.工程硕士生的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北京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录取的学生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习年限为2-4年。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费
学费共计4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2.5万元,第二学年1.5万元。
十一、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68,62767180,62767181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室
电子邮件: zhaosheng@ss.pku.edu.cn
学院网址:www.ss.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集成电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设有电子与信息领域工程博士点,工程管理硕士点,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工程设计工程等6个领域的工程硕士点。
为培养高层次、复合交叉型、应用型计算技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5年将继续招收攻读集成电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收专业方向、上课地点与学习方式
领域 方向 上课地点 学习方式
集成电路工程 半导体能源技术及应用 无锡 全日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交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由北京大学负责组织。
1.初试(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限英语)。2015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2.复试
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成绩单,到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作者 出版社
①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王立福等 北京大学出版社
《实用软件工程》第二版 郑人杰 清华大学出版社
②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 许卓群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③数据库 《数据库系统概论》2000年版 萨师煊、王珊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④计算机组成与结构 《微型计算机基本原理与应用(第二版)》 王克义编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⑤电子线路 模拟电子线路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三版) 清华大学电子学教研室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数字电路逻辑设计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 康华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关于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从以上五门科目中任选一门,均为笔试。请考生务必在《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中“备注”一栏填写所选“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名称。
(3)专业综合考试由北大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201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将根据已录取学生的生源情况确定入学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我校将再次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1.工程硕士生的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北京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录取的学生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习年限为2-4年。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费
学费共计4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2.5万元,第二学年1.5万元。
十一、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68,62767180,62767181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室
电子邮件: zhaosheng@ss.pku.edu.cn
学院网址:www.ss.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MCT)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设有电子与信息领域工程博士点,工程管理硕士点,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工程设计工程等6个领域的工程硕士点。
为培养高层次、复合交叉型、应用型计算技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5年将继续招收攻读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不满足“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要求的考生,入学后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收专业方向、上课地点与学习方式
领域 方向 上课地点 学习方式
计算机技术 01)大数据技术 北京 全日制
02)金融信息技术 北京 全日制
03)管理与信息系统 北京 非全日制
04)交互媒体 北京 全日制
05)新媒体技术 北京 全日制
06)电子商务与物流 无锡 全日制
07)低碳技术与经济 无锡 全日制
08)数字娱乐技术 无锡 全日制
09)艺术设计 无锡 全日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交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由北京大学负责组织。
1.初试(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限英语)。2015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2.复试
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成绩单,到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作者 出版社
①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王立福等 北京大学出版社
《实用软件工程》第二版 郑人杰 清华大学出版社
②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 许卓群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③数据库 《数据库系统概论》2000年版 萨师煊、王珊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④计算机组成与结构 《微型计算机基本原理与应用(第二版)》 王克义编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⑤电子线路 模拟电子线路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三版) 清华大学电子学教研室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数字电路逻辑设计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 康华光 高等教育出版社
⑥管理学基础
《管理学》第四版 Stephen P. Robbins, 人民大学出版社
⑦数字艺术基础
《数字媒体导论》 刘易斯等 著,郭畅译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年7月
《影视艺术概论》 刘宏球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 2002
(2)关于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以上七门科目中任选一门,均为笔试。请考生务必在《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中“备注”一栏填写所选“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名称。
(3)专业综合考试由北大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201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将根据已录取学生的生源情况确定入学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我校将再次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1.工程硕士生的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北京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录取的学生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习年限为2-4年。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费
学费拟定6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4万元,第二学年2万元。
十一、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68,62767180,62767181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室
电子邮件: zhaosheng@ss.pku.edu.cn
学院网址:www.ss.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国际药物工程管理方向:

北京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国际药物工程管理方向)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国际药物工程管理硕士项目是北京大学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合作于2006年创建的,旨在为我国制药业和药监机构培养与国际接轨的技术管理人才。在国际水平上提供了全面的药监法规、药物研发、生产和质量体系、商务运作、管理方法和领导策略等知识。授课教师主要为制定和执行药监法规的国际药监官员、国内外著名制药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
项目主要特点:
课程是由北京大学与FDA联合设计,体现国际药物工程管理的当今理念和权威观点;
授课教师具有丰富的医药界实际从业经验,65%以上具有博士学位,75%以上具有国际制药企业经验;
由制定和执行药监法规的国内外药监官员亲自授课;
由国际著名制药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系统地授课(不是通常的简短讲座);
学员来自整个制药产业链,包括企业、药监、科研机构、基金、专利、咨询等;
培养与国际同行和商务伙伴理念相似、能平等交流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通过学习和研究,建立教师与学员以及学员与学员间的密切关系。
本项目自2007年首期学员入学以来,已招生九期学员,总计367人,分别来自全国25个省市的160多家企业和药监机构。Roche - Genentech、Merck Serono、Merck Millipore、Pfizer、Merck、Amgen、Bayer和Lilly等多家国际著名企业和我国原料药出口领军企业浙江海正药业及常州四药均从师资和资金等方面对本项目给予了宝贵的支持。石药集团、楚天科技、药友、澳亚生物、海普瑞、安必生、东富龙、齐鲁药业等多家国内制药企业也积极参与和支持。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精神和要求,北京大学工学院(具体培养单位为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2015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国际药物工程管理方向)专业学位学生。
一、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2.招生对象
制药企业:国际项目开发、质量管理、药政注册、生产管理、产品开发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药监机构:质量监管和注册审评人员;
引导机构:投融资和基金管理人员,价格政策和行业管理人员,专利和法务人员;
科研院所:研发和项目管理人员;
行业服务:咨询师,设备仪器采购、营销、技术支持和管理人员,工程设计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考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至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为便于我校及时掌握考生报名情况,请考生在7月20日前将网报生成的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至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的电子信箱(地址: ipem@cpier.pku.edu.cn)。
考生于7月12日至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5日后登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国际药物工程管理硕士项目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第一阶段初试为全国联考,考务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具体考务工作;第二阶段复试由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组织。
1.第一阶段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英语)。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8:30-11:30,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GCT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第二阶段
达到北京大学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可申请参加由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组织的复试,时间一般为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笔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科目设置如下:
考试科目参考文献
药物工程管理综合ICH Q7A、Q8、Q9、Q10
(2)专业综合考试为面试,着重考核学生从事药物工程管理或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五、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201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6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六、培养与管理
1. 工程硕士生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我校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 主要培养方式为在职学习。在职学习以非工作日上课为主。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 按培养方案要求应修总学分不低于42个学分。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4.5年。
七、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全面审查合格、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院系审查、报学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学费为12.6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7.5万元,第二学年5.1万元。
九、食宿
学生食宿自理。
十、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54107, 62755647
地 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903室
电子邮件:ipem@cpier.pku.edu.cn
中心网址:www.cpier.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
邮 编:100871
网 址:http://grs.pku.edu.cn 

其他方向:

北京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项目管理工程硕士(MP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设有电子与信息领域工程博士点,工程管理硕士点,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工程设计工程等6个领域的工程硕士点。
为培养高层次、复合交叉型、应用型项目管理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15年将继续招收攻读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3.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收专业方向、上课地点与学习方式
工程领域方向上课地点学习方式
项目管理01)IT项目管理北京非全日制
02)金融信息服务北京全日制
03)创新与创业投资管理北京全日制
04)文化创意产业管理无锡全日制
05)金融服务(国际项目)*无锡全日制
06)商业与数据分析(国际项目)*无锡全日制
*注:有关金融服务(国际项目)、商业与数据分析(国际项目)两个方向为北京大学与新加坡管理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国际项目,另详见该项目招生介绍。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交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由北京大学负责组织。
1.初试(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限英语)。2015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2.复试
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成绩单,到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考试科目参考书目作者出版社
①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王立福等北京大学出版社
《实用软件工程》第二版郑人杰清华大学出版社
②数据结构《数据结构》许卓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③数据库《数据库系统概论》2000年版萨师煊、王珊等高等教育出版社
④计算机组成与结构《微型计算机基本原理与应用(第二版)》王克义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⑤管理学基础《管理学》第四版Stephen P. Robbins, 人民大学出版社
(2)关于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从以上五门科目中任选一门,均为笔试。请考生务必在《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中“备注”一栏填写所选“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名称。
(3)专业综合考试由北大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2016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将根据已录取学生的生源情况确定入学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我校将再次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1.工程硕士生的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北京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录取的学生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习年限为2-4年。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费
学费共计6万元,分两次缴纳。第一学年缴纳4万元,第二学年2万元。
十一、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68,62767180,62767181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室
电子邮件: zhaosheng@ss.pku.edu.cn
学院网址:www.ss.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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