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领域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2011年在电气工程(代码:430108)、冶金工程(代码:430106)、化学工程(代码:430117)、材料工程(代码:430l05)、机械工程(代码:430102)、动力工程(代码:430107)、控制工程(代码:430111)、计算机技术(代码:430112)、工业工程(代码:430137)、项目管理(代码:430140)、物流工程(代码:430141)等11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检查汇总有效报名数据,为考生编制准考证,并将相应数据回传至学位网。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录取前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录取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学位办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检查我校的资格审查工作。
五、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相应专业学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综合测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最新招生信息,综合测试时间在12月底前)。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
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学习时间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2年,论文工作时间为1.5~2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
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费:2.4万元人民币/人,分三学年缴纳,每学年8000元;教材费:500元/人,中途退学不退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