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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GCT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合肥工业大学 发布日期: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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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是国务院学位办设立的专业学位,招收工程技术人员或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通过入学考试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者,3~5年内以在职不脱产形式按我校相应工程领域的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获得工程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职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领域名称及代码
        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共有24个专业领域招收工程硕士。

序号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序号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1 085201 机械工程 13 085215 测绘工程
2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14 085216 化学工程
3 085204 材料工程 15 085217 地质工程
4 085206 动力工程 16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5 085207 电气工程 17 085229 环境工程
6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18 085231 食品工程
7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19 085234 车辆工程
8 085210 控制工程 20 085235 制药工程
9 085211 计算机技术 21 085236 工业工程
10 085212 软件工程 22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11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23 085239 项目管理
12 085214 水利工程 24 085240 物流工程

        三、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报名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二)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10月25日,全国联考考试:按照各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安排,参加全国联考。
        (五)12月,全国联考成绩公布,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六)次年3月,录取:划定分数线,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次年6月,入学报到、开学。
        五、考试科目及方式
        工程硕士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GCT”考试。“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每科考试分数各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注意专业学位办公室和报考学院网页通知。
      六、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合格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
      七、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招生领域名称 专业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仪器仪表工程 085203 袁老师 6290151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 085234 沈老师 62919306
动力工程 085206
工业工程 085236
机械工程 0852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 085204 翁老师 6290454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085207 叶老师 62901408
控制工程 085210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曹老师 62901385
计算机技术 085211
软件工程 085212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085215 刘老师 62901736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3
水利工程 085214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地质工程 085217 罗老师 62901524
环境工程 085229
化学与化工学院 材料工程 085204 安老师 62901547
化学工程 085216
医学工程学院 制药工程 085235 王老师 62901285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食品工程 085231 彭老师 62901506
建筑与艺术学院 工业设计工程 085237 祝老师 63831683
管理学院 物流工程 085240 张老师 62901485
项目管理 085239
电子科学与物理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鲁老师 62919109
集成电路工程 085209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 085222 王老师 63831867
MBA、MPA中心 工商管理硕士 125100 黄老师 62904985
公共管理硕士 125200
   推荐阅读: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GCT招生人数学费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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