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长安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及录取按以下规定进行。
1.考试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012年7 月31 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 6月 23日 — 7 月11 日 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7 月12日 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73号文附件3),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工作流程图(见73号文附件4)。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73号文见附件5),并于 10月 9日 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0月15日以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
3.资格审查
符合长安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持有省级人事部门推荐意见)。考生持《资格审查表》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交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必要时学校将委托有关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资格进行认证,由此出现的责任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负。
4.入学考试
第一阶段考试科目:外国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基础、语文、数学、逻辑)2门,参加全国联考。
联考考试时间: 2015年 10月 25日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2门,由我校单独组织进行。符合长安大学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到校学位办公室申请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报名考试时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见研究生院网站)。录取分数线在长安大学研究生部院站查阅。
5.录取
招生人数75人,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6.培养与管理
培养以在职方式进行,学习年限二至四年,但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或500学时。
课程学习总学分为42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分修满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硕士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7.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长安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长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8.其它事项
公共管理硕士(MPA)属于专业学位教育,毕业后只获得MPA学位证书,没有MPA毕业证书。
联系电话:029-82334304,82334325
通信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研究生网址:http:http://www.graduate.chd.edu.cn/
邮 箱:xwb@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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