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沈阳工业大学为在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在2015年继续招收培养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相关章程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
二、报考条件
工程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工商管理硕士(MBA):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所辖考区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网上报名工作全部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进行。
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招生单位在信息平台中对报考本单位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6)。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3。)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6),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各考区须在10月9日至10日期间统一安排预报名考生的身份证件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
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生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考生身份证内的电子照片。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其报名工作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学历认证承诺书》(见附件13),并于10月9日至10日向学校提交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且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下载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初试
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于10月25日进行(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所有考试科目的具体考务工作。
五、复试
(一)资格审核
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一般在11月末12月初),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9),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交报考单位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学校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学历学位信息未在国家学位学历认证系统中查实的考生,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二)复试
工程硕士:复试含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课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命题依据《2015年沈阳工业大学工程硕士招生领域目录》指定参考教材。
专业综合面试是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相关知识覆盖面的广泛程度,所积累的工程实践经验情况,分析和解决工程、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如思路是否清晰,反应是否敏捷,运用原理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合理,论述表达是否清楚等;考核考生的岗位经历和业绩。
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含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面试。
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命题依据《2015年沈阳工业大学工程硕士招生领域目录》指定参考教材。
专业综合面试是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相关知识覆盖面的广泛程度以及英语的听说能力,并重点考察考生的领导能力和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和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三)复试和面试考试时间:
复试和面试一般在联考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完成,一般在12月中旬前完成,详见联考成绩公布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
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工程硕士领域招生规模为128人,MBA招生规模为50人。
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
工程硕士学费总额2.4万元。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返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该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制定,学制3年,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学员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授课形式为面授,时间安排在业余时间,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上课地点: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
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问题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5年。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按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学费1.36万元/年(授课过程在校内者),学费含入学后课程学习、课程考试、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费,不含教材、资料费等。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返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工商管理硕士培养方案制定,学制3年,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学员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授课形式为面授,时间安排在业余时间,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
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问题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8个月。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按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联 系 人:刘宝哲 顾颖
电 话:(024)25496237 25494900
传 真:(024)25499973
网 址:yjsxy.sut.edu.cn
通 信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575信箱 邮编:110870
研招办地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
各学院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 徐 威 2549627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谭 兵 25496785
电气工程学院 高 君 25496713
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李 政 25496380
管理学院 黄 瀛 25496552
石油化工学院 张 木 (0419)5319252
理学院 李 倩 25496503
MBA 教育中心 毕 猛 2569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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