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是享誉世界的航海名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办学单位之一,是我国航海类院校中唯一开展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教育的院校。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以提供国际水准的管理教育,培养高水平的MBA、MPA人才为己任。大连海事大学MPA项目,专门为政府部门及其它非政府公共机构,特别是为交通、港航和海事系统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主要研究方向:政府治理与领导、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交通行政管理、海事管理等。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者,现场确认时不予受理。
2、要求考生务必在网报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信息、下载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于网报时在“备注信息”中填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提供的12位在线验证码。不能提供在线验证码的,应及时到权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并在复试前提供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并将认证号码填写在备注信息中。
3、考生于7月12日—15日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持以下材料:
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包括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海外护照;
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一份;
④《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
⑤以上所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4、由于二代身份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
5、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并在第二阶段面试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
6、考生可于10月15日起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报名的具体情况需等上级主管机关布置后最终确定,请关注学位网和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通知。
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现场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②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一定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年修正]》,详细资料请参见http://www.edu.cn/zong_he_870/20120514/t20120514_776436.shtml。
③牢记报名编号和注册时用户名及密码。
三、考试
MP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联考科目: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英语
考试大纲:
125200 |
公共管理硕士 |
英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
2、复试
复试由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组织。
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复试要求参见我校网上发布的复试须知。
3、专业学位代码 125200
四、学习方式及学制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实行集中上课和业余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制为2-4年。
聘请国内外公共管理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管理者担任MPA课程的主讲教师和MPA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五、学位授予
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由大连海事大学颁发。
六、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4万元/人。
七、招生咨询
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联系 人:吴老师 杨老师
咨询电话:0411-84725272、84723313
传真:0411-84724558
邮箱:dlmu_zyxw@163.com
通信地址:大连海事大学高新区凌海路1号,专业学位教育学院406室
邮 编:11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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