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说明事项:
一、培养及学位授予
1.培养目标
结合企、事业单位的需要,使学位获得者较好地掌握该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2.培养方式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我校采取分段式教学,相对集中安排课程学习,进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为3-5年。
3.论文及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学位论文应直接来源于本单位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二、学费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合计21000元。
三、招生政策变化及解读
招生政策变化:从2016年起,国家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解读:因为国家将于2016年停招在职工程硕士,只考选择题的研究生考试,仅有2015年最后一次报考机会!机不可失,请考生抓住最后机会积极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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