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注册 现有 328 名学员在线学习
专业硕士
当前位置:专业硕士 > 考试资讯 > GCT
汕头大学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GCT招生简章学费2.4万元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汕头大学 发布日期:2015-06-29
0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设置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是国家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且为在职人员参评专业技术职称、攻读博士学位、提升自我素养的提供有力支撑。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现招收汕头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欢迎广大考生踊跃咨询报考。

一、招生领域及限额

培养单位

招生领域

研究方向

招生限额(人)

 

工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子技术

34

通信技术

计算机应用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程管理

结构工程

建筑规划

建筑美学

岩土工程

道桥工程

建筑材料

环境工程

市政工程

机械工程

机械创新设计

机电控制

制造业信息化

理学院

化学工程

功能配合物材料

6

工业催化

功能高分子材料

工业分析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其中,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6月23日—7月11日,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选择“在职联考”栏目,点击进入“报名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完成用户注册、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流程,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详见附件1)。

2、7月12日—7月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请见附件2),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一并提交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若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认证报告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五、招生考试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统考: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阶段面试:达到我校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样表请见附件3)。

考试时间在一般12月份,具体通知请留意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www.gs.stu.edu.cn/。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结果,由我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并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七、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

1、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授课,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

2、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优秀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学费共计2.4万元(含:学位论文印刷、评审、答辩等费用)。

3、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我校选派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并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

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本部门工程实际中的技术问题。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参加授予学位典礼,由我校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4-86504000

E-mail: mphuang@stu.edu.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515063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06月11日

 推荐阅读: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GCT招生人数学费招生简章汇总 

 

0
考试资讯
资料下载
Copyright © 2011-2021 Lingdianj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7069480号
京ICP备:17069480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2090号

联系我们

扫码拨打电话
18610334578
扫码添加微信
微信号:9743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