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 20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农业、兽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具体报考办法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生领域及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 |
招生领域 |
专业领域代码 |
招生学院 |
农业硕士 (限额143人) |
1.作物 |
095101 |
农学院 |
作物(烟草方向) |
095101 |
农学院、烟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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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园艺 |
095102 |
园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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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业资源利用 |
095103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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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植物保护 |
095104 |
植物保护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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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养殖 |
095105 |
牧医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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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林业(含:园林方向) |
095107 |
林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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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农业机械化 |
095109 |
机电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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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农村与区域发展 |
09511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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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
095111 |
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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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农业信息化 |
095112 |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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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食品加工与安全 |
095113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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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设施农业 |
095114 |
园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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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种业 |
095115 |
农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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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硕士 (限额1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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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00 |
牧医工程学院 |
工程硕士 (限额20人) |
1.农业工程 |
085227 |
机电工程学院 |
2.食品工程 |
085231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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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程(烟草工程方向) |
085231 |
烟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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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物工程 |
085238 |
生命科学学院 |
二、报考条件
(一)农业硕士报考条件
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农业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二)兽医硕士报考条件
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本科应为动物医学(兽医)、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专业,且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三)工程硕士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1)、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到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新校区训练馆(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2号,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3)。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4),并于10月9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新校区训练馆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安排
考试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
农业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全国联考科目统一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试
GCT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具体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5。
五、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考试前,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和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6)(2份)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及复试。具体相关事宜于12月初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或咨询相关学院(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7)。
六、录取工作
凡“GCT”考试、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复试者,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同意,予以录取。
食品工程领域、生物工程领域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工程硕士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10%。
农业工程领域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七、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用集中面授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八、学费
农业硕士、兽医硕士及工程硕士收费标准为18000元,其中,农业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收费标准为20000元,农业硕士作物领域烟草方向、工程硕士食品工程领域烟草工程方向收费标准为24000元。
九、学位授予
攻读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和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按有关规定授予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