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查看具体通知要求,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外国语(英语)与专业综合考试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35100
2.联考时间:2015年10月25日,10月15日后可登录系统平台下载准考证。
3.考试地点:由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1.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申请资格审查。
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资格审查材料:
1)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届时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通知为准。
五、复试与录取
1.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划定。根据考生入学成绩,确定复试名单,由我校组织复试(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并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2.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
六、学习期限及培养方式
学制三年,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
七、课程设置
JM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环节等。
必修课程:
邓小平理论、外语、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学、刑法学、刑事 诉讼法、民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专业选修课程:
外国法律史、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方法、民族政策学、证据学专题、民事诉讼实务、刑事诉讼实务、涉外经济法实务、国际贸易法实务、网络法实务、法律社会学等
实践环节课程:
法律文书类课程、模拟法庭训练类课程、法律谈判类课程等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授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培养费用
学费一年1.5万元人民币,三年共计4.5万元。学员在培养期间按学年分三次支付。教材资料费由学员承担。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智楼607室 100081
咨询电话:010-68932661(带传真) 联系人: 李思川老师
网 址:www.law.muc.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68932661@126.com
研究生院网址:www.grs.muc.edu.cn
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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