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必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需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三)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网报无效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必须到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参照往年现场确认地点)
三、学制、培养方式、招生人数及培养费
1、学制:三年
2、培养方式:周末或节假日授课
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且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将获得国家教育部统一颁发的MPA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简称“双证”)。
3、招生人数:参照去年的招生人数(2014年招录142人)
4、培养费:按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复试:①政治理论(笔试,我校单独命题)②综合面试
2、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录取方式
1、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2、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suda.edu.cn)。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新生入学时还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
1、加大复试考核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实验技能、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将自我评价、个人陈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提交到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苏州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任何考研书籍。
4、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uda.edu.cn/)。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512-65227655,0512-65227656,传真:0512-65112816。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5006。
八、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MPA教育中心:0512-65882132 0512-65882136
网址:http://mpa.suda.edu.cn
苏州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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