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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5年双证MPA招生简章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华侨大学 发布日期:20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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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

         初 试 时 间:2014年12月27日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创建于1962年的政治系。现涵盖公共管理、政治学两大学科,具有从本科教育到博士教育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成立于2007年,招收有实践工作经验的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人员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教师团队由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骨干教师组成,同时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具有理论修养和行政管理经验的多位省、市、区等政府部门领导为兼职教授。MPA教育中心着力打造精细化MPA品牌,其核心课程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公共管理人才的培训、培养要求设置的。中心不断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沟通交流,以丰富的科研成果和扎实的教学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服务。

一、办学特色

办学理念:以质量为核心,公共精神和职业化的人才培养为根本,打造品牌,精细化内涵发展;

政府支持:省市主管部门多次发文委托华侨大学开展MPA教育培养;

服务地方:利用地缘优势,服务于地方政府及非政府部门,培养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师资力量:聘请校内外名师授课和政府高级管理人员专题讲座,建立学术和实践双师制;

课程安排:案例教学与讲授相结合,阅读思考与完成作业相结合,使所学知识及时消化;

课外活动:拓展训练、联谊活动、参观考察、小组讨论等方式促进同学间的沟通与交流;

学术交流:与境内外相关高校密切联系,合作互访,参与全国性MPA研究生交流活动;定期组织MPA研究生前往境内外著名高校访学交流;

搭建平台:华侨大学校友会和MPA联合会与各级政府密切合作,架起交流沟通平台。

二、培养模式

(一)目标与方向

培养具有扎实的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基础,掌握基本的分析方法及技术,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动态,适应在公共部门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培养方向:公共政策与政府治理、区域与城市公共管理、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侨务政策与管理、教育行政管理。

(二)课程设置

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境外经验引进与境内本土化相结合、传统经典与现代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课程分为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突出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的提高;基础课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研究方法和电子政务等;专业课主要包括宪法与行政法、非营利组织管理和公共经济学等。选修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危机管理、城市公共管理、领导科学与艺术、侨务政策与管理、公共伦理等。实践课程包括团队合作与拓展训练、社会实践、学术活动等。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1.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综合运用教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注重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各培养环节的工作。

3.通过建立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发挥集体教育培养的作用。  

 4.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应少于36学分。课程学习采取不脱产方式,授课时间一般每月相对集中上课一次,安排在周四、周五、周六、周日,以面授为主。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是培养单位理论导师,另一位是来自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高层管理者。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经过开题、研究撰写、中期检查、预答辩、送审评阅和答辩、电子检测等环节完成。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教育部统一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即双证)。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2年8月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10年8月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的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应选择考点为“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按要求操作。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往年复试成绩线参照国家地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入学考试(初试地点由所选报名点指定,关注所选报名点通知)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12月27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代码:199) 总分200分

2.12月27日下午 英语二(代码:204) 总分100分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15年2月中下旬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成绩通知。

五、复试(复试科目在复试前请登录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主页查询)

(一)教育部预计在2015年3月中下旬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MPA中心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进入复试要求的人员名单。与复试、录取有关的事宜均会及时公布在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及MPA教育中心主页,考生应不定期的通过互联网了解相关信息。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 我校复试预计安排在2015年4月底前,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MPA中心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MPA中心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具体要求及程序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四)报考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调剂

 我校预计在2015年3月中下旬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执行。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考生一律到校医院(泉州校区)进行体检。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我校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其中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若有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在网报及政审时务必要如实填写,如果隐瞒被查出,将直接认定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管理类联考专业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我校将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被录取的新生,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制与学费

(一) 按学习方式,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双证研究生(125200,MPA)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按我校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二)学费标准:

公共管理硕士(双证班):45000元/全程.生(如有变动以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为准;学费中均不含教材、材料费);

学费每学年15000元,分三年缴交,也可一次性缴清。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二)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有关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请考生时刻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MPA教育中心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三、招生联系方式

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5-22693725、0595-22693726 陈老师

MPA教育中心主页:http//mpa.hqu.edu.cn

MPA教育中心邮箱:mpa@hqu.edu.cn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jszs.hqu.edu.cn/

欢迎您报考华侨大学MPA,预祝您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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