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合在各级政府部门、党政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及其他非政府公共部门工作,胜任中高层次综合性管理工作的务实型、复合型专门管理人才。我校是国家第11轮学位点申报中湖南省唯一一所获批双证MPA(学历证、学位证)的学校,也是湖南省第六所拥有MPA教育的高校。学校在全省范围内聘请知名专家、教授或在相应岗位有突出贡献的管理干部担任研究生指导老师,现有导师52人。为加强MPA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培养质量,学校聘请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科技厅厅长彭国甫教授,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防科技大学教授谭跃进少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宁资利博士三位校外专家担任教学指导专家组成员。
一、研究领域:行政管理、行政法治与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地方政府行政与农村公共管理、农村信息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财政与金融、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事业单位会计、文化事业管理。
二、培养政策:
(一)培养方式:学制2.5-4年;周末和月末集中授课相结合。
(二)学历学位: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达到培养方案要求,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培养费用:三年学费共计42000元(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核准)。
三、报考政策:
(一)报考条件:2013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者;2011年9月1日前专科毕业者;已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办法:每年10月-11月,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初试:每年1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进行;考试科目:外语,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试卷由三部分构成:写作、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分别占65分、75分、60分。
(二)复试:每年4月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五、录取: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六、预读招生:有少量预科生名额,费用为5000元/人(可抵学费)。
联系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学位办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第十教学楼北308-2
联系电话:汤老师(13975818143)、杨老师(13487591304)
0731-84617568(办) 84618504(传真)
网 址:http://www.hunau.net/rw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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