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国家批准设有研究生院学校和国家“985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学校。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以服务“两化”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为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被我校录取的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5年9月1日)。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到2015年9月1日)。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到2015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到2015年9月1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论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试验。
3、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须本人到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最迟在现场确认后10天内将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提供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所有达到我校复式线并被我校接收的考生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
五、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复式结果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上报教育部。
2、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学生在被录取前和学校签订相应协议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6月发放。
六、学制、学费
1、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
2、学费标准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批准后及时公布。
七、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炜烽、蒋民、李晓燕、王赫
联系电话:025-84314567、84303939
电子邮箱:njustmpa@163.com(专门受理招生咨询)
网址:http://mpa.njust.edu.cn
地址: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邮编:210094)
咨询地点: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215、212、214室
欢迎考生报考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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