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三个校区,共有25个学院。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1个重点培育学科),9个国家 “211工程 ”重点建设学科,18个广东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4个广东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多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到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有17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一千多人。在师资队伍中,有院士(含双聘、外籍)9人、“千人计划”入选者5人、长江学者6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者7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3个、广东省领军人才6人、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2个、珠江学者14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6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72人。华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科研实力,为开展MPA硕士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代码125200)。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方向 2016年招生计划共75人,专业方向为1行政管理 2教育管理 3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4公共服务创新管理 三、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四、学习方式与年限 采取“非脱产”周末授课或集中授课的方式,学制为三年。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 1.核心课: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设置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英语、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公共伦理、社会研究方法等8门核心课程。 2.专业方向必修课:每个专业方向设置若干门专业课程。 3.选修课:每个专业方向设置若干门选修课。 4.社会实践为3个月: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六、报名方法 资格自审→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准考证发放四个步骤。 1.资格自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间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上传照片,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2-15日,现场确认点有3个: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海丽文体中心、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二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文科楼H3-101(北校门进入右转约300米处)。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现场确认点的所在城市,也就是考点所在的城市,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现场确认点,并在现场确认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信息的核验和确认。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缴交报名考试费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者报名。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8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现场确认点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准考证发放 考生务必于2015年10月15日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准考证上注明),我校不另行通知。 七、考试科目、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 八、考试参考书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九、复试和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 上线考生须经过复试才能录取,复试包括三个环节:资格审查和政治理论考核、综合能力面试。 资格审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已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原件两份、身份证和大学本科毕业证(若有学士学位证须附加)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由考生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及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复试的具体安排届时会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十、培养费用 学费:18000元/年,学制三年,共54000元。(如广东省物价部门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十一、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十二、联系方法 (1)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联系电话:020-85213863 通讯地址:广州天河区石牌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行政办公楼213) 邮政编码:510631 E—mail : yjshc2@scnu.edu.cn 网址:http://yjsy.scnu.edu.cn/hnyjs/newcms/zsxx.jsp (2)华南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黄老师 电话:020-39310586 网址:http://portal.scnu.edu.cn/wps/portal/ggglxy |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