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主要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质、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的公共管理高层次人才,直接面向公共管理实践。
一、核心课程
八门核心课程包括: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外国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社会研究方法、政治学。
二、研究方向
公共事务与人力资源管理、区域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管理、交通战略与管理等四个专业方向,同时结合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交通、国防、财税、电子政务、发展规划、信息化等部门的不同需求开设MPA特定专业方向。
三、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参考书目
第一阶段考试:
1. 考试科目
全国联考科目共两门: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及外国语(英语或日语)。
2. 全国联考时间
2015年10月25日进行全国联考。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 考试参考书目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考试:
1. 考试科目
笔试:政治理论
面试:口试(综合考察)
2. 考试时间
2015年12月中旬(以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查询网址:http://yz.swjtu.edu.cn)
第二阶段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
五、招生计划
限额75名。
六、学费标准
37000元/生=12333元/生·学年*3学年,交费方式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七、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每学期集中几次学习,即分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学习年限为2至4年。
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MPA专业学位证书。
八、咨询方式
电话:028-87601952,87600173,87601790
传真:028-87601790
网址:http://gg.swjtu.edu.cn/WebSite/Mpa.aspx
Email:mpa@swjtu.edu.cn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MPA教育中心(信息楼0813室)
邮编:6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