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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15年双证MPA招生简章学费2.6万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广西大学 发布日期:201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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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考试科目

备注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1.政府治理
2.地方治理
3.公共政策
4.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5.教育管理

55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0132公共管理学

  广西大学2015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500多名,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预计招生数,确切招生人数以2015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要求内容见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栏);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9月26日前寄至我校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本校的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组织。

  我校可接收推免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研究生处网页《广西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3年,工程硕士学制2.5年,其它类别专硕学制2年。


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专业学费具体见下表:

  公共管理 学制2年 130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15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奖助办法

  我校将构建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1、研究生助学金

  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6000元/年,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分层次按不同额度奖励,标准约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约为8000元/年,覆盖面博士生不低于50%,硕士生不低于30%。

  3、国家奖学金

  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年,硕士生20000元/年。

  4、其它单项奖学金

  5、研究生“三助”项目

  研究生可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以获取劳务收入。

  6、“985”、“211”高校应届本科生在学费方面有重大优惠(政策将出台)。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规定选择。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分数要求: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二区,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考生的基本要求”。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点选择广西大学的考生,11月10日至14日到广西大学专家楼办理现场确认事项。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报考点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9日8:30至14:30)。

  初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已选定的报考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13门,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10门,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复试

  1. 复试时间:2015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3.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 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到我校,定向就业考生不需调人事档案。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分数线但没有取得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与考生商量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协助其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规程及要求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八、其他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专业课考试大纲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www3.gxu.edu.cn/yjsy/),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4.对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由考生学校或单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其违规事实同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九、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93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4

  电话:0771-3231243    传真:0771-3232827

  网址:http://www.gxu.edu.cn→管理机构→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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