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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双证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招生简章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北师大心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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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为21世纪重点发展建设的学科之一,对于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国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思想观念的变化,深刻地影响着个人和群体的心理与行为,对心理学的应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

  MAP,Master of Applied Psychology,全称应用心理专硕,2011年首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应用心理学在两个方面呈现出明显的发展趋势:第一,以问题解决的实效性为导向,综合运用来自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方法、技术与经验等,形成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心理学方法、技术与产品;第二,以心理学应用的职业化为导向,更强调其应用与实际生活及工作相结合。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自2011年开始招收MAP,逐渐探索出应用心理专硕的培养模式,发挥心理学优势,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心理学专业人才。

  北师大心理学院2015年计划招收应用心理专硕200名(其中推荐免试生30名,全日制50名,非全日制120名)。

  分设为五个专业方向:

  1.职业心理健康与EAP(员工帮助计划)

  2.心理健康与生涯发展

  3.临床心理与箱庭疗法

  4.婚姻与家庭治疗

  5.心理测量与人力资源管理                                           

  具体方向介绍详见附件“2015年北师大心理学院MAP招生说明”。

  一、接收推免生

  本专业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接收推荐免试生30人,组成专硕基地班。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应用心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推免生按照全日制方式培养,学制两年,有单独的培养方案。可以选择任一专业方向。

  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于2015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 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 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a.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均为笔试。

  以上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347心理学专业综合详细请参考附件“《北师大心理学院2015年MAP心理学专业综合》考试科目命题指导意见”。

  3.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b.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初步安排在2015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心理学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主要内容为心理学专业基础。

  3.实行差额复试。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四) 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学制及培养

  应届推免生与全日制应用心理专硕学制两年,采取全日制方式授课。

  非全日制双证应用心理专硕采取非全日制方式(心理健康与生涯发展利用寒暑假授课;其余方向进行模块式授课,每月集中授课4天)集中进行课程学习,随后在职进行研究,撰写论文,学制两年。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应用心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应用心理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培养过程以课程学习和专题实践为主,辅之专题讲座和综合案例分析报告,主要重视以下环节:

  第一,课程学习。以教师讲授、专家专题讲座、案例教学、课堂报告与讨论、课外小型实证研究与报告撰写、自学等方式开展。聘请中外著名学者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为学员讲课或开设讲座。课程学习不少于1.5年。

  第二,实习实践。本项目将与国内外一流机构和优秀企业联合建设高质量的实践教学体系,提升学员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员更多地参与,包括参观交流、现场教学、移动课堂等。实习期不少于半年,学员需提交高质量实习报告一份。对优秀的学生,我院将资助其在我院的美国大学实习基地,进行为期三个月至半年的进一步深造。

  第三,毕业论文要求。毕业论文强调应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包括真实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实践。注重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员配备导师进行毕业论文指导,对毕业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和考核。

  四、学费及住宿

  应用心理专硕学费待定,分学年平均缴纳。

  全日制非定向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非定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仅推荐免试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余学生自行解决。北京地区的定向就业生不安排住宿。

  五、奖学金

  所有应用心理专硕均可申请由学院设立的专业硕士奖学金,用于资助在我院美国实习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进修的部分费用。

  六、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及传真:(010)58805766,办公地点:后主楼1428B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email:yanzh@bn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附件列表:
1 、2015年北师大心理学院MAP招生说明.docx
2、 《北师大心理学院2015年MAP心理学专_业综合》考试科目_命题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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