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和学位中心《关于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2〕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
法律硕士(J.M)、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会计硕士(MPAcc)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见附件招生简章具体规定。
(注:联考外语科目我校要求为‘英语’)
(二)报名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应按规定依次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现场确认(初审)和资格审核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信息。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后,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份)于现场确认时提供。网报时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上传照片后台审核不通过(由系统发手机短信通知须重新上传)或未经审核(延、超期)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不能够出具所规定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外籍护照)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到省考区指定地点(本省考区在陕西省学位发展中心)重新确认、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本次报名无效,并将无法下载准考证。
(注:网报相关要求、标准等可详见学位网、交大研招网等公布的‘关于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2]50号等文件规定。)
2.现场确认(未网报及网报、缴费未成功人员均无法现场确认)
时间:本校报名点 7月15日、16日两天(外省报名点见所在地相关通知;)
地点:本省考区考生 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学校东南门或南门进)主楼A座2层;
外省考区考生 当地省级主管部门所指定报名点。
携带材料: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外籍护照等规定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网报《报名登记表》
流程:应依次完成核验证书(初审)、验读证件、信息确认。
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按顺序完成①核验学历和学位证书(附网报登记表);②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机读(除外籍护照等规定证件外);③本人核对现场所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和交表后报名方有效。报名信息(备案材料)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所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资格审核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复试分数线拟录取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J.M、MPA考生亦要求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此《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所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内各招生简章),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资格复审和配合上级抽查工作。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应认真阅读简章及文件要求,如提供错误、虚假材料(及未兑现承诺)者,一切责任考生自负,并概不退费。
三、考试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请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10月17日后登陆学位网下载打印)。
四、录取
招生单位应加强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收费
培养费标准根据陕西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确定,具体按协议书执行。
六、其他
根据学位办文件等要求,我校(及教师)不举办、参与任何形式考研辅导班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除我校研究院(已报批)外无异地办学。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