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为广大在职人员提供学习进修、知识更新、资职注册和专业水平提高的机会,我院2012年面向建筑房产、交通运输、市政环境、水利电力、港口航运、桥梁隧道、防灾减灾、地质勘探等行业招收300名从事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为国家培养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和现代方法、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施工、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2、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法:个人报名或单位组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初步确定为
(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具体方法和时间以国家文件规定为准,请关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和河海大学研究生院以及土木与交通学院网站公告)
三、入学考试
1.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简称GCT)。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在10月底。
2.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面试主要由学院组织进行,时间待定。
(注:第一阶段入学资格GCT考试时间以国家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时间以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或学院通知为准)
四、报考领域
学院 |
领域 |
GCT考试参考教材 |
专业课考试科目 |
领域主要研究方向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430114建筑与土木工程 |
《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1、材料力学 2、工程项目管理基础 (以上考试科目任选一门) |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学;工程建造与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
430123交通运输工程 |
交通规划与管理;交通工程设计与建设;港口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工程项目管理等。 |
|||
备注 |
如果单位组织单独开班,涉及我校工程硕士培养领域范围的其他相关专业领域也可以报考 |
五、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学习少脱产”的培养方式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制3—5年。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
六、培养费用
招生学院 |
招生领域 |
学费(到校学习标准)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430114建筑与土木工程 |
3万元 |
430123交通运输工程 |
七、录取方法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以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 GCT考试成绩(含第二阶段测试成绩)综合考查,择优录取。未达到当年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优先申请跟班学习。
八、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教育类型,与工学硕士学位教育处于同一层次。在职人员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符合国家硕士学位申请标准,可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制定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九、咨询联系
1、有意向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有意向组织办班的单位可与我院联系或咨询,学院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2、为提高报名和信息的正确性,我院可接受在职人员的预报名和报考资格预审查。有意向报考的同志可按以下联系地址邮寄或电子邮箱发送预报名表。
3、有意向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请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和土木与交通学院网站公告,相关表格和简章可在网上下载。
4、咨询和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gs.hhu.edu.cn;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025—83787338
土木与交通学院网址: http://ccte.edu.cn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34,E-mail:tmxkb@hhu.edu.cn
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33 E-mail:zzjj@hhu.edu.cn
传 真:025-83786633
学院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科学馆五楼)邮编:210098
十、特别提醒:本简章相关规定最终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和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政策以及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