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师职业背景密切相关的硕士学位,该专业学位的设置主要在于培养高层次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我校于2005年经国家授权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领域
工程领域 | 领域代码 | 招生限额 |
机械工程 | 085201 | 不限 |
材料工程 | 085204 | 不限 |
控制工程 | 085210 | 不限 |
计算机技术 | 085211 | 不限 |
化学工程 | 085216 | 不限 |
纺织工程 | 085220 | 不限 |
环境工程 | 085229 | 不限 |
食品工程 | 085231 | 不限 |
工业工程 | 085236 | 不限 |
生物工程 | 085238 | 不限 |
物流工程 | 085240 | 不限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入学考试
报名及入学考试程序参考《河北科技大学2012年在职工程硕士报名工作的通知》
四、资格审查、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在复试之前进行(时间随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具体程序是: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连同本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我校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可参加复试,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更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
1.达到培养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我校于7月下旬在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公布复试时间、复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
(三)录取:我校将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备案。
五、培养年限及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为三年,课程学习结束并考试合格者,进入撰写论文阶段(撰写论文工作量要求至少一年以上),完成论文后,经导师推荐、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由学校集中外审,外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我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即可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习费用
全程学费共18000元(不含食宿费、书费和实验费),入学前一次交清。
不明事宜欢迎来电垂询,电话:(0311)8166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