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政治部,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是部分内容:
1、招生单位及其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教育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是指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命题的考试。联合考试是指教育部批准招生单位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的考试。单独考试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命题的考试。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3、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4、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5、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
6、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7、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8、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9、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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