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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科技大学2012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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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为企事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培养目标是使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现将我校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控制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

二、招生领域

我校在10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具体名称及代码见下表:

工程领域名称 代码
机械工程 430102
材料工程 430105
控制工程 430111
车辆工程 430135
计算机技术 430112
电气工程 430108
软件工程 430113
交通运输工程 430123
工业工程 430137
物流工程 430141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工程硕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陆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登记表)。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特别注意:和现场确认今年在职联考对中国境内居民的报考证件做了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进行报名。无上述证件者须提前办理规定证件,否则不予报名和确认。

四、入学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

①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②专业考试(笔试);③相关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2、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运用能力测试。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第二阶段,对于符合我校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参加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的第二阶段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同时需填写《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样表登陆我校在职硕士网站下载)并接受我校的资格审查。

特别说明:我校只招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3、考试时间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招生名额和录取

2012年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名额自主确定;我校将根据“GCT”成绩和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结果确定录取分数线,决定是否录取,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

我校工程硕士生培养费均为三年2.0万元,应在入学前一次性交清。录取类别为原单位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

八、培养及学制

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制定的培养方案,由太原科技大学师资授课为主,业余学习为辅,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生的课题均来源于企业。学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一般为三年,最短两年半,最长不超过五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www1.tyust.edu.cn/yuanxi/yzb/djyxsgz/gcss/index.htm(相关信息我院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各学院的电话及联系人见附表)

研究生学院综合办电话:0351—6998081

研究生学院传真:0351—699838

附表:

工程领域 学院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王老师 0351-
6998313
13643459006
车辆工程
控制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赵老师 0351-
6998245
15035126178
电气工程
材料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田老师 0351-
6998126
13934629819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徐老师 0351-
6998016
13934608064
软件工程
工业工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 刘老师 0351-
6998272
13073580593
交通运输工程 交通与物流学院 贾老师 0351-
6998129
13994242054
物流工程

注:第二阶段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请注意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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