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专业及名额(名额含本校推免生以及外校推免生)
管理科学与工程 3
会计学 15
企业管理 13
旅游管理 8
技术经济及管理 3
财务管理 4
农业经济管理 5
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学位) 3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注:若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工作尚未开展,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证明,我校审查合格者即可参加我校复试。
3.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本校推免生:
提交《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
外校推免生:
(一)《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
(二)《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三)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密封;
(四)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六)复试时请自备同版1寸免冠证件照片5张。
注:以上材料由考生来我院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不须提前邮寄。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上述材料不作退还,请自留备份并予谅解。有关表格电子版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网址:
http://web.ouc.edu.cn/yzb/91/14/c5926a37140/page.htm
四、复试安排(各个专业本校推免生以及外校推免生一起复试)
管理科学与工程 9月24日8:30 管理学院北3-4
会计学、财务管理 9月24日8:30 管理学院203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9月24日8:30 管理学院306
旅游管理 9月24日8:30 管理学院316
农业经济管理、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学位)9月24日8:30 管理学院214
五、复试方式:面试,综合考察学生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
六、报名方式
1.本校推免生:9月22日上午9-11点,将《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交至以下房间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院317
会计学、财务管理 管理学院221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管理学院317
旅游管理 管理学院318
农业经济管理、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学位)管理学院212
2.外校推免生:9月22日10点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校外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名。注意:
所有在以上时间段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同学,都有资格参加我院申请专业的复试,学院不再电话通知。
外校推免生:学院将于9月22日10点整将所有在系统中报名的外校推免生在系统中调成“通过”并下载考生数据。在此之前“系统”中显示为“尚未审核”是正常模式,请所有外校推免生务必9月22日10点前在系统中报名。
请所有复试考生在各个专业复试前30分钟到各个专业的复试现场,进行报到、资格审查(为方便考生,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在各个专业复试前半小时进行,考生无需提前在学院进行集中报到)。
七、复试结果9月28日前由各个专业电话通知考生。复试结果为“拟录取”的考生,9月28日-9月29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已通过复试专业,并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通过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未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如有“拟录取”的考生放弃,“建议录取”的考生将递补录取。请复试结果为“建议录取”的考生始终保持报名系统中一个志愿为我院进行复试的专业。
八、若本次我院各个专业拟接收推免生名额已满,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接收推免生工作。
九、体检与心理测试
(一)体检
1. 体检表领取
到校医院体检时领取体检表
2. 体检时间与地点:时间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地点:崂山校区校医院
3.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完毕体检表交校医院保存。校医院联系方式:66782440。
(2)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考生复试前48小时网上进行,具体的测试方法,请考生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心理测试答题的激活码另行公布,预报名的考生在我校推免系统的报名须知中可见激活码。
有关体检与心理测试如有问题,可致电学校研招办0532-66782080。
十、外校推免生到我校的住宿请学生自行解决,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