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800余名。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欢迎全国各用人单位与我校联系定向培养招生事宜。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等学力,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4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优秀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可参加我校为在职人员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研究生。
3.招收专业说明:人文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思政学院可以招收学术型单独考试生,其他学院只招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生。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此表可进入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报考。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
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于10月28日前寄送至研招办。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一)中的3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报考专业必须与复试拟录取专业一致。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通知》。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照相。网报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65)报名,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按照报名点的要求照相。单独考试考生在现场照相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内容,正确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考生须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1.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0日-12日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的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以应届本科生资格报考的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外国语;
3、统考数学或业务课一;
4、业务课二。
5、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我校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初至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20%左右。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正常学习年限为2-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0.8万元/生·年,总学费共2.4万元,专业学位硕士除工商管理硕士(2.6/3.6万元/生·年,总学费共7.8/10.8万元)和公共管理硕士(1.5万元/生·年,总学费4.5万元)外,其他专业都是0.8万元/生·年,共2.4万元。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9〕3号)。
1.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40-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在一年级期间申请硕博贯通培养。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关事宜,欢迎登陆中国地质大学网站http://www.cugb.edu.cn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国教育在线网http://www.eol.cn中国考研网(www.cnky.org)中国教育招生网(www.zgzsw.cn)查询。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22323(含传真);研招办E-mail:yzb@cugb.edu.cn;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10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办公电话(区号010) |
联系人 |
301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82322002 |
贾老师 |
302 |
工程技术学院 |
82323559 |
朱老师 |
3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2322972 |
宋老师 |
304 |
信息工程学院 |
82323183 |
宋老师 |
305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82322281 |
夏老师 |
306 |
能源学院 |
82322754 |
刘老师 |
307 |
人文经管学院 |
82322518 |
漆老师(学术型) |
82322190 |
王老师(专业型) |
||
308 |
外国语学院 |
82322423 |
胡老师 |
309 |
珠宝学院 |
82322227 |
孟老师 |
310 |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82321889 |
李老师 |
311 |
海洋学院 |
82322162 |
黄老师 |
312 |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82321807 |
余老师 |
314 |
体育部 |
82321290 |
杨老师 |
318 |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
82323976 |
李老师 |
319 |
数理学院 |
82323426 |
肖老师 |
501 |
科学研究院 |
82321983 |
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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