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校2016 年62 个专业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034 名(含推免生、统考生、长学制转入研究生阶段)。专业目录中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6 年招生规模为准,我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上线生源情况对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 我校各学院各专业均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生,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201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 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确保在2016 年9 月前有效,以便联系。
五、 专业代码以“04”开头的专业为教育学门类,“07”开头的专业为理学门类,“10”开头的为医学门类,“12”开头的为管理学门类。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
六、 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考生取得学历的毕业专业为医学类、生物学类;口腔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3”开头)要求考生取得学历的毕业专业为口腔医学。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详细了解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谨慎报考。
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1052”开头)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衔接,报考条件为取得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报考资格规定的应(往)届医学本科毕业生,且本科专业必须与其报考的硕士专业一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七、 学院代码编排为:001 基础医学院、002 公共卫生学院、003 药学院、004 护理学院、005 口腔医学院、006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007 人文学院、008 第一临床医学院、009 第二临床医学院、010 协和临床医学院、011 省立临床医学院、012 福总临床医学院。
八、 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可查阅: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学位工作栏目中导师队伍介绍(http://www.fjmu.edu.cn/yjs/)。
九、 硕士生的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两种。录取类型为定向培养者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录取类型为非定向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十、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 分),不得跨专业报考,且仅可报考备注栏注明“可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研究方向。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报到时应提供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交验。复试时,同等学力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专业代码以“07”开头的理学门类各专业加试科目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其余专业加试科目为:生物化学、生理学。
十一、 考生身体健康,具体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
十二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提供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录后所列书籍仅供参考。我校一律不代购任何参考书及历年试卷。
十三、 综合类试题:
1、口腔综合: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2、卫生综合:毒理学基础、流行病学。
3、药学综合:生物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4、生物综合: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
5、管理综合:管理学基础、行政管理学。
6、心理学专业综合: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
十四、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 元。我校非定向研究生的助学金发放标准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0800 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2000 元,基础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5600元。此外,我校设置各类奖助政策,详情请查看学校网页《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标准》。
十五 、欢迎浏览福建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fjmu.edu.cn。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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