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概况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学术型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详细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请参见《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用书》。我校2016年共有4个一级学科,其中包括体育教育训练学等22个学术型二级学科专业和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旅游管理等3个专业学位类别的20个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进行分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旅游管理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除外)的报考条件同上。
报考旅游管理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符合以上1、2、3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成功获得网报编号,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具体部门可查询该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为及时查看学历(学籍)信息的校验结果,请各位考生尽量提前网上报名时间,若网上校验未通过,则可及时进行学历(学籍)认证,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5)考生请牢记网上报名编号,并打印出网上报名信息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联系电话和移动电话要认真填写,并保证在2016年9月1日前有效。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否则报名无效。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黑龙江省考生请查看黑龙江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网报公告,按公告指定区域受理范围选择报名点。
3.现场确认程序:
(1)往届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学籍管理或就业管理部门(所在学院证明无效)出具的应届生证明、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后,所缴纳报考费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对图像采集后打印出的报名信息表进行核对、签字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准考证发放: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加考试。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外国语
科目三:业务课一 科目四:业务课二
(部分专业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复试时间、地点等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有关招生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相关信息请到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页查询。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mdjnu.cn。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要求,我校将对2016级研究生实施收费制度,学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我校将大幅度提高助学金额度、奖学金额度和奖学金奖励范围。具体学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语种考生,除翻译硕士外,其外语考试科目均为“英语二”。
(六)未尽事宜请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都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网址:http://yjs.mdjnu.cn。
报 考 问 答
一、外地考生如何报考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
答:在全国各地都可就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每年10月份全国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点列表,考生可按相关要求从中选择报考点报考,并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
二、研究生报考类别、录取类别有哪些?各类别有何区别?
答: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三、研究生实行何种收费制度?
答: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将对2016级研究生实施收费制度,具体学费标准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学校有何研究生奖励制度?
答: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各类奖励。奖助贷等具体政策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研究生学制如何?
答: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二年。
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
答:1.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不准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七、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否可调整?
答: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不尽相同,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科学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将在网址http://yjs.mdjnu.cn另行公布。
八、2015年录取情况?
答:达到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九、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问题?
答: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全部档案材料调转至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调档;户口迁移按户籍管理部门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十、对体格检查的要求?
答:考生体检工作在开学报到组织进行,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一致,具体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的指导意见》,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十一、如何选择导师?
答:报名时只报考专业、方向,不报导师。录取后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及《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实行硕士生导师与硕士生互选的暂行办法》确定导师。
十二、是否提供参考书和历年自命题试题?
答:我校不办理参考书订购业务,请考生自行购买。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不提供历年自命题科目试题,请考生按考试大纲复习。
十三、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归口管理,具体职能部门为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科技楼303室,办公电话:0453-6515587,通信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邮政编码:157011,工作网址为:http://yjs.mdjnu.cn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校代码为“1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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