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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16年在职全日制双证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学费5.1万元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福州大学 发布日期:201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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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入学后,采取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每个学生的培养计划,并负责研究生全程的学习管理,以及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包括课程学习、论文开题、论文撰写及答辩的组织工作。
2.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能力,解决实际存在的工学矛盾,课程学习采取完全学分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工作的时间安排,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学制内,选修所学课程。课程学习要求,参见相关规定。
3.弹性学制。全日制 3 年,非全日制 3~4 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最高年限 5 年,超过规定最高年限,自动取消学籍。
4.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一般安排在晚上和周末或公假日。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工业工程和物流工程只开设全日制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只开设非全日制班。
5.毕业要求。修满课程学分,论文通过答辩,方可进入学位申请程序,申请毕业。

 三、招生类型及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论录取类别是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学费标准均定为 8000 元/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学位类别和录取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学费标准,具体如下表:注: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函[2014]1 号文件。

四、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具体见学校公布的信息)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每月 500 元,全年 6000 元。
2.优秀硕士新生奖学金:奖学金一等奖 8000 元,二等奖 5000 元;奖励对象是推免生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 985 高校应届毕业生推免至我校的学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 、二 、三 等奖:特 等奖12000 元、一 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 4000 元、三等奖学金 2000 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65%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五、报考条件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出具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下同)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⒌我校在校工商管理硕士(单证)研究生不能再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双证)研究生。
(二)报名参加会计(MPAcc)、金融(MF)、应用统计(MAS)、国际商务(MIB)、工程硕士中的工业工程(MIE)和物流工程(MLE)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办法与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工
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 年 9 月24 日—27 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时间:

11 月 12 日前,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四)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 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 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2 015 年 12 月 14 日-28 日,考 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12 月 26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6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7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7 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 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查询。
八、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预计于 2016 年 2 月中旬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九、复试和录取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安排在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录取办法按《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和各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执行。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 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 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报考当年 7 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以方便联系。
6.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自命题的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范围。
7.我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也不提供我校往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生如想购买参考书,请到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8.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9.本内容如果和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10.请经常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了解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二、联系和查询方式

① 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523 号
电话:0591-87893063 87893467 李老师 吴老师
网址:http://mba.fzu.edu.cn/
E-mail:1251009988@qq.com
②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 2 号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1-22865507
网址:http://yjsy.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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