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西南财经大学的MPAcc项目是2003年批准设立为全国首批MPAcc试点院校,依托学校多年办学历史中在财经科学方面所形成的厚重知识和经验,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形成了完善的培养体系,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我国会计行业输送了一批批优秀的具有较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2016年西南财经大学继续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25300。
一、培养目标
(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面向会计职业,培养较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我校从2014年开始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02CFO与资本运营方向)高端项目,该项目主要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高级财务或会计经理人员而专门设计,注重国际化、领导力教育特色,目标定位为造就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财务总监,为我国经济发展输送会计实务领军人才。同时以项目为基础,搭建我国西部财务总监交流与合作的长效机制。
项目特色:
1.国际化师资团队:聘请世界著名大学或国际知名专业机构的教授、专家,以及海归教授、国内知名教授和政府界、实务界的精英担任,注重学生国际视野拓展、国际实务训练。
2.国际化执业认证:学员在系统提升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可以通过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CIMA(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G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PA Australia(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等执业资格认证,我校已与上述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对学员免试一定阶段的考试科目,这将对学员未来的国际化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3.领导力培养:突破传统财务、会计专业界限,强化战略思维和管理素质训练,培养卓越领导能力。
4.高端交流平台建设:建立西部高端财务、会计领军人才交流与合作的长效机制,定期举办西部CFO高端论坛,提供长期事业支持及相关服务。
二、招生规模
1.研究方向
全日制会计硕士设立两个研究方向:
(01)财务与会计:此方向为历年全日制招生类别,招收全脱产考生;
(02)CFO与资本运营:此方向仅招收在职考生,要求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2.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全日制会计硕士拟招生240人,其中:(01)财务与会计方向计划招生140人(含推免生),(02)CFO与资本运营方向计划招生100人。推免生的招生计划不超过会计学院拟招生总计划的50%。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会计硕士(01方向财务与会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示: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会计硕士(02方向CFO与资本运营)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满3年或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办理);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点选择。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
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方式。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除推免生外)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现场确认通告。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204)英语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1.复试合格分数线: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数量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01方向和02方向分别划定A、B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报考02方向并已获得提前面试通过的考生,符合本专业国家A类分数线即可拟录取,不需要再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2016年4月中下旬。
3.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八、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报考(02)CFO与资本运营方向并已获得提前面试通过的考生,达到本专业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即可直接拟录取。
(三)01方向和02方向的考生不能相互调剂。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会计硕士(02方向CFO与资本运营)不转户档,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复试前,我校发布的复试办法中将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含两个研究方向)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
(二)学习方式
(01)财务与会计方向为全脱产在校学习,户口档案关系迁至学校;
(02)CFO与资本运营方向为业余时间学习,一般为周末授课,不转户口档案关系。
(三)学费标准(执行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件)
(01)财务与会计方向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02)CFO与资本运营方向学费收费标准为40000元/学年。
十、毕业证书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顺利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二、联系方式
(一)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柳林校区通博楼
咨询电话:028-87092965、87099381
网 址:http://kj.swufe.edu.cn/
(二)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柳林校区腾骧楼
咨询电话:028-87092244
网 址:http://yz.sw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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