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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2012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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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生领域

我校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收6个领域的工程硕士,包括地质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安全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和计算机技术领域(各领域的具体研究方向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2、现场报名

在7月13日至16日期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核验学历和学位证书、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3),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必要时,会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录取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学位办将随机抽查部分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

四、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GCT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 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 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达到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第二阶段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1。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

五、录取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专业学位跨类别、跨领域不进行调剂录取。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六、培养

专业硕士研究生按照东华理工大学制定的专业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当地进行不脱产学习。凡完成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者,可转入论文工作阶段。专业硕士一般应结合联合培养单位的实际问题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当地有关单位,一名由学校选派。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完成后,可申请在东华理工大学组织的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并经过东华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东华理工大学专业硕士学位。完成在职专业硕士的课程学习和论文时间为3-5年。

七、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东华理工大学专业硕士专业学位。

八、培养费用

课程学习阶段,每位学员需交纳培养费2.4万元人民币(不含教材费用)。中途辍学不退学费。

对除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外的补充课程,包括入学辅导,不在课程学习阶段培养费之内,按学校要求另外收费。

九、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号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电话:0791—83898509

联系人:邓老师

附件1 东华理工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领域及考试科目.doc

附件2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doc

附件3 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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